江蘇響水死嬰事件

2012年2月1日,一則有關“鹽城市響水縣一座大橋下挖出多具孩童屍體”的帖子,被各大網路轉載,網友紛紛跟帖評論、尋求真相。真有這回事嗎?記者迅速趕赴響水實地調查後,了解了事情的內幕。這是由一男子報案,尋找經醫院搶救死亡後失蹤的4歲女兒遺體引發的:本為尋找這個女孩的遺體,沒想到在橋下共挖出了四具兒童遺體,其中一具初步診為受暴力打擊死亡,涉嫌行兇的犯罪嫌疑人孫海浪已被刑拘;另外三具兒童遺體系在醫院醫治無效後死亡,死者親屬私自交給社會人員掩埋,屬處置方法不當,不構成刑事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響水死嬰事件
  • 嫌疑人孫海浪
  • 案發時間:1月29日上午8時許
  • 死者出生時間:2008年11月16日
事件調查,當地風俗,相關事件,

事件調查

一個可憐的女孩:吉兒 她才4歲,除夕前夜被媽媽的男友毆打,嫌疑人昨被刑拘
女孩生父報案 嫌犯是女孩生母男友
1月29日上午8時許,孫榮榮至響水縣刑警大隊報案,稱其女兒孫吉兒在生母吳維維處死亡,死因可疑。
江蘇響水死嬰事件現場江蘇響水死嬰事件現場
孫榮榮表示,自己一直與前妻保持QQ聯繫,不停追問女兒的下落。前妻在QQ上一直不停地說“對不起,對不起”,卻始終沒有正面回應,才致使孫榮榮生疑並報案。
警方偵查結果表明,死者吉兒出生於2008年11月16日,其母吳維維戶籍地為西安市周至縣,現在響水縣城一KTV上班。犯罪嫌疑人孫海浪(吳維維現男友)在昨天下午已經被刑事拘留。嫌疑人承認當時情緒失控,對吉兒使用了暴力——而屍檢結果也表明吉兒的死亡是由外力作用引起的。
孩子哭鬧要媽媽 嫌犯對她進行踢打
據孫海浪交代,他於1月21日下午5時左右趕到同居女友吳維維家。7時左右與吳文文、吉兒吃完晚飯後,吳維維準備上班,吉兒見母親要走就一直哭鬧,吳維維抱孩子到廚房進行哄勸無果,離開了家。孫海浪見吉兒一直哭鬧,就打開廚房門,用腳踢吉兒後背和腹部,並用力將吉兒推向床邊。吉兒腹部被床撞擊後反彈跌倒在地,喊肚子疼一直哭鬧。孫海浪即打電話給吳維維,兩人一起將吉兒送至縣醫院,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響水警方稱,之後經吳維維和孫海浪同意,將吉兒屍體交與響水縣醫院處理。當天晚上,吉兒的屍體被該院的李某與無業人員賈某,掩埋在響水縣裕廊大橋下。記者從響水警方了解到,吉兒的母親在孩子死亡後,給了李某300元處理屍體,而實際埋屍人僅從李某的手中拿到30元。
警方對記者表示,吉兒的屍體目前已解剖,死亡原因鑑定暫未出來。
另三個不知名的孩子
屬正常死亡,家屬交與他人掩埋,不構成刑事案件
在挖找吉兒屍體過程中,同時挖出另三具嬰兒屍體。經調查,該三具嬰兒屍體屬正常死亡,經家屬同意後交與他人掩埋,屬違反殯葬條例、私自處理屍體行為。
2月1日晚上7時許,響水縣委宣傳部發來《情況通報》,稱通過立案偵查,已查明吉兒死因系被毆致死,涉案犯罪嫌疑人孫海浪(響水縣雙港鎮人)已抓獲歸案。另三具無名嬰幼兒屍體系在醫療機構醫治無效死亡後,由死者親屬私自交社會人員掩埋處理,不構成刑事案件。
兩大焦點
A 醫院能自行掩埋屍體嗎?
院方稱太平間被拆,無法保存屍體;掩埋者也非醫院員工
此前響水警方稱,吉兒的屍體被響水縣醫院的李某與無業人員賈某,掩埋在響水縣裕廊大橋下。那么,該醫院對此有什麼說法呢?
記者趕至響水縣人民醫院。該院院長先是稱讓分管副院長出來接受採訪,後來沒有任何人露面。最後,該院徐姓辦公室主任對記者的提問一律回答“不 知情”,並稱李某不是該院員工,只是社會上專門從事抬屍、埋屍職業的人員。“去年11月拆遷時,醫院太平間被拆除,醫院是沒辦法保管屍體的。”
記者查證到,江蘇省人民政府於2000年6月14日發布並執行《江蘇省殯葬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實行火葬,禁止土葬。”第八條規定“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太平間的管理,在醫療機構死亡人員的遺體應當由醫療機構通知殯儀館及時接運。”

當地風俗

2日上午,江蘇省鹽城市響水縣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就“鹽城市響水縣裕廊大橋下挖出多具孩童屍體”事件,介紹了調查進展。
響水縣公安局刑警大隊隊長時寬義稱,目前,受害兒童孫某的屍檢結果已出,涉案犯罪嫌疑人孫海浪已被抓獲歸案,在挖掘過程中另外挖出的三具嬰幼兒屍體,目前屍檢、身份認證都在進行中:“已經對三具一起挖掘出來的嬰兒屍體進行冷凍保存,然後對三具屍體的來源進行了初步的調查,目前對一併挖掘的三具屍體的工作正在進行。” 時寬義證實,負責掩埋孩童屍體的人叫賈健峰,這四具孩童屍體都是一個叫李祥的人給他掩埋的。時寬義介紹說:“我們初步調查的情況看,系一個人掩埋,我們初步調查,李祥,73年出生,正常在縣人民醫院幫人家做一些幫死者穿衣服,我們目前為止沒有掌握他在這個過程中涉嫌違法。”
響水縣人民醫院副院長王小平說,李祥並不是醫院的工作人員,他來醫院完全是死者家屬自己請來的,醫院並不知情,也沒法管:“我們不曉得有人在醫院長期從事這些活動,這些人和醫院是沒有任何關係的,不存在說是醫院的職工問題,也不存在臨時工的問題,我理解,這是死者家屬從社會上找的人,叫醫院怎么來管理呢。”
王小平稱,響水縣“嬰屍不火化、不正式埋葬”的風俗由來已久,但在醫院將小孩兒屍體帶走掩埋的事,他過去從未聽說,醫院在處理嬰屍的過程中,完全是合規、合法的:“這個事情等於出了事情以後,我們才知道這個事情,之前不知道,醫院對於屍體的處理,按照規定都需要火化,火化處理,對正常死亡的,如有直系家屬或有單位,由直系單位和家屬運回處理,非正常死亡的,由公安民政衛生履行相關手續後,火化處理。”
鹽城市顧吾書社社長顧壽義告訴記者,鹽城當地有風俗:未成年的小孩死亡後不能入祖墳,不能進家門,應該簡單土葬。如果未滿周歲,還不能進入家譜。響水可能受此影響而掩埋死亡的嬰幼兒。響水縣政府在發布會上承認,因為風俗等原因,當地存在一些專門進行孩童屍體掩埋的社會人員。

相關事件

在2010年3月28日傍晚,山東省濟寧市郊區光復河橋下發現15具嬰兒遺體。後經查證為當地某醫院處置不當、隨意丟棄所致。時隔兩年,觸目驚心的事情再一次發生了!而這一次,更讓人難以理解甚至無法接受的是,這些可憐的孩子被隨意丟棄處理,竟是他們的親生父母所為!而背後的原因,竟然是因為當地的“風俗”如此。
為什麼在這樣一個倡導尊重生命、尊重愛的時代,被我們稱之為“花兒”“天使”的寶寶,會連番遭遇如此冰冷的噩運?
人生而有尊嚴。這些孩子因為疾病或種種原因夭折,其命運已經非常悲慘淒涼,其遺體也應得到妥善處置,這樣一棄了之令人從情感上難以接受。
建議我國儘快設立“遺棄屍體罪”,或能遏止這種不文明不人道的行為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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