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知識產權局

江蘇省知識產權局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蘇省知識產權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蘇辦〔2019〕34號),省知識產權局是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的部門管理機構,為副廳級,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蘇省知識產權局
  • 等級:副廳級
  • 管理: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地區:江蘇
主要職責,機構領導,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二、政策法規處,三、規劃發展處(對外交流合作處),四、智慧財產權保護處,五、產業促進處,六、智慧財產權服務處,七、宣傳教育處(人事處),八、機關黨委,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統籌協調全省智慧財產權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智慧財產權戰略,擬訂省智慧財產權戰略和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的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起草智慧財產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制定智慧財產權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
二、負責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貫徹執行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負責對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強化智慧財產權信用管理。
三、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創造和運用。指導和服務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的申請註冊登記。組織實施商標品牌、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獎勵制度。促進商標品牌建設和專利轉化運用,推動發展智慧財產權金融,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統計分析。
四、負責推動智慧財產權產業發展。擬訂促進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發展的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專利導航和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指導、協調重要經濟科技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
五、負責建設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擬訂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的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健全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培育、發展和監督智慧財產權服務行業。促進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和利用。
六、負責建設智慧財產權人才體系。擬訂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的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推動智慧財產權人才隊伍建設。
七、貫徹國家智慧財產權涉外方針、政策,研究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發展動態,統籌協調全省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交流。
八、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領導

支蘇平,江蘇省知識產權局黨組書記、局長,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女,1966年出生,漢族,江蘇沭陽人,碩士研究生,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8月參加工作,2014年任局長。
工作分工:主持省知識產權局全面工作,負責人事、計畫財務工作。
黃志臻,江蘇省知識產權局副巡視員。男,1963年出生,漢族,江蘇南京人,研究生學歷,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2014年任副巡視員。
工作分工:受局長委託分管政策法規處、智慧財產權保護處,南京專利代辦處、江蘇省專利信息服務中心(江蘇省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
張春平,江蘇省知識產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機關黨委書記。男,1964年出生,漢族,江蘇泗陽人,本科學歷、碩士學位,2003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8月參加工作, 2012年任副局長。
工作分工:分管規劃發展處(對外交流合作處)、產業促進處、機關黨委。
施蔚,江蘇省知識產權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男,1965年出生,漢族,江蘇張家港人,博士研究生,2000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2015年任副局長。
工作分工:分管辦公室、智慧財產權服務處、宣傳教育處(人事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人:武毅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負責人:丁嵐
組織起草智慧財產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智慧財產權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複議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重要問題及相關政策研究工作;組織協調重要經濟科技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和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審查工作。

三、規劃發展處(對外交流合作處)

負責人:牛勇
負責擬訂省智慧財產權戰略和智慧財產權強省建設的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智慧財產權計畫項目的綜合管理工作;擬訂鼓勵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申請和註冊登記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馳名商標推薦和地理標誌管理相關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統計分析工作;承辦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的統籌協調和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對外聯絡、合作交流;研究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發展動態;承擔省智慧財產權和商標戰略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智慧財產權保護處

負責人:肖桂桃
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對商標專利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落實商標權、專利權確權和侵權判斷標準以及商標專利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依法保護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組織指導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負責智慧財產權信用管理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工作。

五、產業促進處

負責人:張傳博
負責擬訂培育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的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專利導航和智慧財產權風險預測預警工作;指導產業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和智慧財產權密集型園區建設;指導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培育智慧財產權密集型企業;組織實施知名商標品牌、高價值專利和地理標誌培育工作;指導知識管理標準化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軍民融合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服務處

負責人:馬毅
負責擬訂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的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推動商標、專利、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和利用;負責監督管理商標、專利等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承擔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金融服務工作;規範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組織實施商標品牌、專利等智慧財產權獎勵制度。

七、宣傳教育處(人事處)

負責人:曹江
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宣傳,承擔新聞宣傳管理、新聞發布和政務信息發布工作;擬訂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規劃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各類智慧財產權專業人才培養;組織智慧財產權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八、機關黨委

負責人:祁青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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