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漢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江漢區委江漢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漢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江發[2010]1號)精神,設立江漢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掛江漢區人民政府研究室、江漢區金融辦公室、江漢區民族宗教事務局牌子,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加強的職責

1、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督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的職責。

2、加強指導、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信息化工作職責。

(二)劃入的職責

將原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外事職能劃歸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漢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點:江漢區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附則,

主要職責

(一)圍繞區委、區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督促、檢查、反饋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及有關單位對區委、區人民政府檔案精神、會議決定事項及區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負責區人民政府及辦公室收發文電的處理和日常事務工作。
(三)負責區人民政府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落實或組織落實區人民政府會議決定事項。
四)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區人民政府及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起草區《政府工作報告》及所確定目標任務的分解;負責區政府領導同志的講話、區政府向市政府匯報工作文稿等起草工作。
(五)負責對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及有關單位向區人民政府報送的請示、意見、函件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示。
(六)遵照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有關部門對區人民政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定。
(七)負責組織和參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調查研究,為區政府決策提供參考。根據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策提供服務。
(八)負責區人民政府政務值班工作、區長專線電話受理工作和格線化監督管理,及時向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應急演練,協助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區人民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九)負責市、區領導同志交辦的重大事項,區人民政府重大決策、重要決定的督辦、督查工作;負責涉及區人民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議案、代表建議和政協建議議案、提案的分解、督辦和回告工作。
(十)推進、指導和監督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和區人民政府各部門、街道政務信息化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編髮及上報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辦公室及本機關的政務信息化服務工作;負責區人民政府新聞發布會的有關協調工作。
(十一)負責協調服務轄區金融機構,為江漢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金融服務;支持金融機構,做好為重點工程、主導產業和企業發展提供融資服務的相關協調服務工作;培育和服務擬上市企業。
(十二)負責全區民族、宗教狀況及有關情況的調查研究,並提出相應的管理對策,積極協調民族關係,加強對全區民族、宗教事務管理的行政指導、執法監督。
(十三)負責制定全區僑務工作規劃,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組織海外華人、華僑和歸僑僑眷參與江漢區建設,積極做好華僑、華人資金、技術、人才引進工作。
(十四)負責編制全區外事工作計畫,負責審查報批因公出境材料,審定因公出境費用,承辦出境手續,做好出境人員的安全、紀律教育工作。
(十五)承辦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區人民政府研究室、區金融辦公室、區民族宗教事務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二)綜合科
(三)區人民政府督查室
(四)調研科
(五)民族宗教事務科
(六)外事僑務辦公室
(七)區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區人民政府應急工作辦公室)
四、人員編制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區人民政府研究室、區金融辦公室、區民族宗教事務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2名,其中:辦公室(區人民政府研究室、區金融辦公室、區民族宗教事務局)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其中1名副主任擔任紀檢組長)、區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1名(副處級)、區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區人民政府應急工作辦公室)主任1名(副處級)、區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1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7名。
區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單列行政編制7名。
五、其他事項
(一)政務信息建設職責分工。區政府辦具體承擔全區黨政群機關政務信息化建設的職責。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負責轄區信息化建設管理工作,對口上級主管部門。區政府辦和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健全協調機制,加強工作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江漢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江漢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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