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韓族滿族鄉

江南韓族滿族鄉隸屬寧安市管轄。位於縣境東北部,牡丹江南岸,東與穆稜市接壤。鄉政府駐地距縣城4公里。中華民國時期,隸屬寧安縣寧康鄉管轄。東北淪陷後,隸屬第二區。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隸屬第一自治區,1947年設定江南區,1948年8月改為第三區。1956年5月,撤區劃鄉,設定江南鄉。1958年1月,改為江南韓族鄉。同年9月,將缸窯鄉並人改稱江南人民公社。1962年將東北部地區劃出,成立江東公社。1984年4月,將江南公社改為江南鄉。1986年9月,設定江南韓族滿族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江南韓族滿族鄉
  • 行政區類別:鄉
  • 所屬地區:寧安市
  • 面積:358.4平方公里
  • 耕地面積:7.9萬畝
江南鄉全境地勢東高西低,多為半山區。林區由國家專設機構經營;主要種植糧食作物,蛤蟆河東岸主要種植水稻。鄉辦工業有機械廠、磚廠、掛麵廠等,1992年鄉企總產值3153萬元。全鄉共轄江南、新安、新興、南江、鎮江、新城、勇進、嘎斯、河東、榆林、大唐、寶山、東安、四方、馬家、小唐、橋東、
東升、共進、龍江、馬南、新順、永勝、明星、黃旗、張家、永安、水庫等28個村。1992年末全鄉總人口2.3萬人,其中朝鮮族和滿族人口分別占21.3%和15%,其餘主要是漢族。鄉政府駐地江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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