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區發展和改革局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新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發展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鄉塘區農林水利局
  • 主管單位:江南區人民政府
(二)組織研究分析本城區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對策建議。
(三)提出城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負責投資的巨觀調控管理;統籌安排城區財政性資金、政府性建設資金和國家、自治區、南寧市下撥的專項投資;匯總編制全城區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
(四)負責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負責城區重大基本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負責城區基本建設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含調概)的審批和審核上報;安排國家、自治區、南寧市和本城區撥款建設項目、城區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提出並組織實施年度城區重點建設項目;負責組織城區重大項目稽查工作,負責對城區重大項目建設的行政性監管;指導和協調本城區招投標工作。
(五)負責匯總和分析城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對城區巨觀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
(六)研究提出城區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政策措施和規劃,引導外資投向;安排本城區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境外參股、購股的重大項目。
(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組織研究提出城區國民經濟重要產業(服務業、現代物流業、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和國民經濟信息化)的發展戰略和規劃。
(八)負責本城區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旅遊、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九)負責新城區物價局的工作。
(十)承辦城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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