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任天

江任天

江任天教授,男,1949年畢業於廈門大學政治系本科,同年入前中國政法大學二部攻讀法學。自50年代初期至70年代末期,先後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中南政法學院、湖北省高等教育廳等單位,從事司法、教學工作,擔任刑法講師及教育行政職務。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歷任中南財經大學法律系、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副教授、教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江任天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江西浮梁
  • 出生日期:1923年11月生
  • 職業:編輯
簡介,人物生平,

簡介

江任天教授主要從事中國刑法學和英美刑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

人物生平

《刑法學》撰稿人之一,1988年,該書獲國家級優秀教材和法務部部優教材雙重獎勵的殊榮。與他人合著《犯罪構成論》,該書於1988年由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參與編輯《法學知識自學顧問叢書》。發表《論間接故意與犯罪動機》和《對強姦罪中“違背婦女意志”問題的再認識》等論文數篇。
江任天,男,生於1923年11月,江西浮梁縣人,漢族,1949年畢業於廈門大學政治系本科,獲法學學士學位,並於同年入前中國政法大學二部攻讀法學。1983年8月任副教授,1987年8月任法學教授。1988年6月起任刑法學碩士研究生導師,1991年8月由原中南政法學院法律系退職休養。 江任天教授因病醫治無效,於2005年3月6日上午12時08分在武昌去世,享年82歲。 江任天教授自五十年代初期至七十年代末期,先後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中南政法學院、湖北省高等教育廳等單位,從事司法、教學工作,擔任刑法講師及教育行政職務。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該同志更是全身心地投入到國家的法學教育及法制建設之中,致力於中國刑法和英美刑法的教學科研和碩士研究生的指導工作,為國家培養了大批優秀的法律人才,其認真負責、一絲不苟的工作態度,為人師表,寬以待人的品格修養,孜孜不倦,鍥而不捨的學術精神,得到了學生的深深愛戴和同行們的尊敬。影響了一代又一代莘莘法學弟子。經其培養的學生,有的已成為著名法學專家、學者,有的已走上了重要的領導工作崗位。 江任天教授治學態度嚴謹,勤于思考,在國內外刑法學界享有崇高的聲譽。其參與編寫的新中國第一部權威性高校刑法教科書,1988年獲國家級優秀教材和法務部優教材雙重獎勵殊榮。參與編寫的《犯罪構成論》是我國刑法學界對犯罪構成理論和實踐問題最早開展研究的專著,此外,江先生在《法學研究》等權威學術刊物上發表有獨到見解的學術論文多篇,體現出很高的學術造詣。 江任天教授一生忠誠於黨的教育事業,致力於祖國的法學教育事業,即使在退休以後及生病住院期間仍時刻關心著學校的發展和法學院的建設,對刑法學科的發展提供了積極的指導意見與有益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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