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順民間禁忌

永順民間禁忌是永順地區的民間禁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永順民間禁忌
  • 所屬地區:永順
民俗內容,民俗現狀,

民俗內容

行動禁忌:年三十這一天禁止挑水,吃年飯禁止用菜湯泡飯。喜慶日子不許戴白帕子。凡死在外面的親人不許抬進屋。不許用腳踩灶,或將衣褲鞋襪放在灶上。不許在灶上煮狗肉。禁止隨意移動火坑中的三腳架,並不許用腳踩踏。婦女懷孕後,禁止在住房上釘釘子和移動箱櫃。房屋周圍禁止動土。禁止在家中吹口哨。禁止在長輩面前翹二郎腿。凡是父母叔伯在世者,禁止留鬍子。禁止青少年吃雞爪子。禁止未婚青年男女吃豬蹄子。禁止扛鋤頭和挑空水桶、糞桶迸住房。語言禁忌:正月初一不許哭、不許吵架、不許罵人、不許說不吉利的話,如死、病、窮、殺等詞禁止使用。行船時,不許講“翻”“打”“倒”“撲”“沉”等詞。凡“陳”“樊”等姓需避諱。土家人最怕白虎,凡是虎得改稱“貓”。縣城東40里地的虎子坪就因此改諱為“貓子坪”(今撫志鄉所在地)。城郊附近的虎落,諱稱為“貓落”(今屬連洞鄉境內)。七月初一至十五禁止在堂屋門檻落坐。

民俗現狀

上述風俗習慣和信仰有的帶有迷信色彩,有的不利於生產生活,現已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土家族人民文化科學水平的提高而逐漸消失,許多已為新的風俗習慣所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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