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永州市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設定永州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為市人民政府直屬正處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州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 地點:永州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機構,

主要職能

根據黨和國家新的農業綜合開發方針政策,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的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農業綜合開發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農業綜合開發有關項目建設和資金管理方面的實施意見。
(二)制定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的總體發展戰略,編制農業綜合開發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三)組織考察、評估、論證各縣區和有關部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規劃設計、建設規模及投資計畫,負責向省和國家申報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計畫。
(四)負責批覆縣區和有關部門的農業綜合開發年度項目計畫,審批縣區和有關部門農業綜合開發年度項目的實施方案;指導、督促縣區和有關部門搞好項目建設,加強工程的質量管理,組織項目竣工驗收,檢查督促縣區加強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後續管護和開發利用。
(五)配合有關部門搞好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配套、撥借到位,加強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管理、使用、決算、回收和內審工作。
(六)負責全市十二大農產品基地建設的管理工作和全市高新科技示範園區及農業產業化龍頭項目建設,組織引進外資投入農產品基地建設和農業綜合開發。
(七)組織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科技示範和適用技術推廣,搞好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幹部隊的業務培訓;負責縣區農業綜合開發部門的業務指導。
(八)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各項技術指標完成情況的綜合統計工作;搞好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的調查研究和宣傳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內設3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科
綜合協調辦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農業綜合開發方面的法規、政策、制度的調查研究;承辦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政務信息、新聞宣傳等工作;組織起草有關綜合性報告、檔案,擬定辦機關有關規章制度;負責本單位保密、檔案、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辦理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本單位的黨務、人事、紀檢監察、勞資、外事、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職工教育等工作。
(二)項目統計科(加掛科技產業科牌子)
負責制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的規章制度,提出項目建設內容、開發重點等方面的政策性建設;編制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建立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庫;負責國家及省級立項項目計畫評估、論證、審核、編制、申報等工作;負責期中、期末的計畫統計工作;負責項目設計、施工進度、質量監督檢查和項目管理政策的落實;指導全市農業綜合開發業務工作;參與制訂農業綜合開發規章制度,抓好全市十二大農產品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全市農業綜合開發幹部隊伍的業務培訓,負責科技成果的研究、引進、示範、推廣工作;指導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的相關業務工作。
(三)資金管理科
參與制訂農業綜合開發規章制度,提出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管理的政策性建議;負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的資金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籌措及項目用款計畫的編制,審核建設單位編制的項目用款計畫;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專項資金的縣級報賬制的管理和內審工作;監督檢查全市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區財政資金、民眾自籌資金及其他資金的分配、使用情況和財務評估;指導相關業務;負責本單位各項經費和固定資產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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