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永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永嘉縣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永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為正科級。掛縣政府外事辦公室、縣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縣民防局)、縣大數據發展管理局牌子。歸口管理縣金融工作服務中心。

永嘉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府辦(縣政府外事辦公室),接受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直接領導,承擔委員會具體工作,統籌協調、督辦檢查全縣落實重要涉外政策和涉外工作。

永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永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隸屬:永嘉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功能區管委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有關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情況。
(二)負責組織或參與全縣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調研,對縣委縣政府重點工作、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進行跟蹤調研,提出對策建議。指導全縣政府系統調查研究工作。
(三)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公文處理、運轉工作。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受理縣政府各部門和各功能區管委會、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請示縣政府的公文,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四)協助縣政府處理溫州新時代“兩個健康”先行區創建日常工作。
(五)負責縣政府重大活動的組織和縣政府領導的重要內外事活動安排。
(六)負責縣政府會議的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受縣政府委託或交辦,組織有關協調工作。
(七)負責縣政府領導批示的辦理、督辦工作。
(八)協助縣政府黨組開展全縣政府系統自身建設工作。
(九)負責全國、省、市、縣人大和政協交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中的有關問題,統籌做好民生實事工作。
(十)負責收集、整理、編髮和上報各類重大政務信息,應急信息,指導全縣各級政務信息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推進、監督檢查全縣政務公開工作。
(十二)組織、協調全縣反走私工作。
(十三)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的機要和檔案工作。
(十四)負責縣委、縣政府外事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縣政府金融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人民防空(民防)工作。
(十七)負責全縣大數據發展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秘書科
承擔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公文處理、運轉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和運轉工作。承擔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文的審核工作。審核政府系統全縣性會議,承擔縣政府黨組會議、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等會務組織、記錄、紀要整理等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活動的協調安排。負責上級領導和縣委領導批示的擬辦,以及縣政府領導批示的匯總歸檔。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的機要、保密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印章和介紹信,制發由縣政府頒發的印章。負責統籌推進縣政府辦公室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視聯網系統使用的聯絡工作。負責縣政府主辦的節慶展會、論壇活動的報批報備工作。
(二)縣政府督查室
督促檢查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批示件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開展重大督查工作,配合做好上級督查任務協調落實。承擔縣政府領導批示件的辦理、督辦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政務督查激勵和問責工作。統籌管理全縣政府系統督查活動,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督查業務工作。督促落實民生實事辦理工作。
(三)信息科
負責組織全縣政府政務信息網路建設,組織指導全縣政務信息業務工作。負責縣政府政務信息的收集、篩選和編輯,負責采編並向市政府辦公室報送信息。協助做好全縣政府系統突發事件緊急信息報送等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政務公開工作,承擔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具體事宜,組織對全縣政務公開工作的培訓和評議。指導監督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發布。
(四)綜合一科
負責縣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縣政府黨組的文稿起草工作。
(五)綜合二科(掛大數據發展管理科牌子)
負責常務副縣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研究擬訂全縣智慧城市建設管理髮展規劃和大數據套用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籌管理全縣公共數據資源和電子政務,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
(六)城建科(掛人防行政審批服務科牌子)
負責分管副縣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指導人民防空專項規劃、人民防空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並監督落實。監督指導地下空間開發落實人民防空建設要求。負責人防行政審批工作。負責籌措人民防空建設資金。承辦軍民融合建設相關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戰時根據縣委、縣政府和軍事指揮機構決定,發布人民防空的有關命令和指示。
(七)社會發展科
負責分管副縣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
(八)農經科
負責分管副縣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
(九)工貿科
負責分管副縣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
(十)金融科
負責分管副縣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貫徹執行金融工作方針和相關法律、法規,組織起草金融相關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提出企業上市的核查意見,核實擬掛牌、上市企業歷史產權確認。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典當行、商業保理公司、開展信用互助業務的資金互助會、區域性股權市場、省政府授權的權益類和大宗商品類交易場所、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的規範發展和監督管理。配合國家金融監管部門防範、化解和處置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協調有關部門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
(十一)外事科
負責分管副縣長工作範圍內的文稿起草、公文辦理、會務組織、活動安排、調查研究、批示辦理、督辦落實和綜合協調工作。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縣關於外事、港澳工作的決策部署。承擔全縣外事、港澳管理工作,負責來訪或進行公務活動國、境外來賓的接待工作,指導開展我縣與外國城市的結好工作。組織落實縣政府領導的重要外事活動安排。承擔縣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縣政府外事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行政人事科
負責縣政府領導和縣政府辦公室日常後勤保障服務工作。負責辦機關的財務、固定資產、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室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辦機關的辦公自動化設備採購和日常維護的聯絡工作。負責辦機關組織的會議、培訓等活動的後勤保障工作。承擔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幹部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等工作。承擔辦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及相關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負責辦機關目標管理工作。負責辦機關其他日常工作。
(十三)打私科
負責組織協調全縣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按照上級打擊走私工作部署和要求,提出反走私工作建議。調查研究走私活動特點、規律,分析發展趨勢、研究對策。組織有關緝私職能部門開展反走私鬥爭,協助查處大要案件和疑難案件。加強反走私部門工作聯繫,組織緝私業務培訓,開展執法檢查,加強緝私業務建設和裝備建設。負責反走私宣傳、督導、考核等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

現任領導

副主任:劉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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