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規劃

水利規劃 water conservancy planning 為防治水旱災害、合理開發利用水土資源而制定的總體安排。水利學科的分支。

為防治水害、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而制定的總體安排。水利規劃是水利建設的一項重要的前期工作,也是水利科學的一個重要分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水利規劃
  • 外文名:water conservancy planning
  • 目的:防治水旱災害
  • 優點:合理開發利用水土資源
簡介,概念由來,目標,沿革,形成發展,類型,劃分,基本原則,①從實際出發,②從整體出發,③綜合治理、綜合利用,④因時、因地制宜,問題識別,方案擬定,影響評價,規劃管理與實施,中國水利規劃展望,

簡介

為防治水旱災害、合理開發利用水土資源而制定的總體安排。水利學科的分支。水利規劃是水利建設的重要前期工作。其基本任務是:根據國家規定的建設方針和水利規劃基本目標,並考慮各方面對水利的要求,研究水利現狀、特點、探索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提出治理開發方向、任務、主要措施和實施步驟,安排水利建設計畫並指導水利工程設計和管理。

概念由來

水利規劃的初始概念由來已久,但作為水利學科的一個分支是隨近代水利技術的發展於19世紀末葉逐漸形成的。中國和許多國家大都於20世紀30年代前後開始編制較大範圍的水利規劃。至40年代,初步形成包括調查方法、計算技術、方案論證與評價等較完整的水利規劃理論體系。40年代末至60年代,通過大量規劃實踐和電子計算機與系統分析等的廣泛套用,又在分析技術上取得不少進展。70年代後,隨著人口膨脹、資源不足、環境惡化等新問題的出現,使水利規劃目標從以往單一考慮國家經濟發展逐漸轉移到更廣泛的社會需求方面,進而形成了現今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環境等規劃目標的多目標水利規劃。

目標

國家規定的水利規劃的基本目標,包括經濟、社會、環境等目標,通稱規劃目標。它是各個時期國家側重點的體現,是規劃總體安排的最高準則。這些目標是針對各方面對水利的要求,有效地解決防洪除澇灌溉、防治土壤鹽鹼化、水力發電、內河航運、工業及城市供水、過木、旅遊、水土保持、水產養殖、水資源保護等各項具體開發治理任務來實現的。
其基本任務是:根據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水利規劃基本目標,並考慮各方面對水利的要求,研究水利現狀、特點,探索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提出治理開發方向、任務、主要措施和分期實施步驟,安排水利建設的全面、長遠計畫,並指導水利工程設計和管理。

沿革

水利規劃是人們通過治水實踐不斷探索、逐步完善的。其初始概念,可追溯至世界各文明古國最早出現的水利工程,距今已有四五千年的歷史。許多著名工程如:埃及在美尼斯王朝時修建的尼羅河引洪淤灌工程,中國在春秋戰國時期興建的芍陂都江堰等工程,都各具特色並取得良好效果,說明人們很早就認識掌握了水和水利措施的某些規律,並在工程安排上有所體現。中國秦代,針對各自為政的弊端,實行“決通川防、夷去險阻”,統一了黃河下游各段堤防,形成了較完整的堤防體系,體現了全面規劃原則,是規劃思想上的一個重要發展。秦、漢以後,由於客觀上要求擴大生產基地,原先開發較少的丘陵區和沿江沿湖沼澤地帶逐漸成為人們集中活動的新領域,也由於治水實踐中一些新問題的出現,進一步促使人們從更大範圍更多方面進行規劃研究,並更加重視了規劃的全面性與綜合性。北宋時期郟亶關於治理太湖水網地區的構想(見太湖水利史)、明代潘季馴、清代靳輔關於治黃的主張,都注意到水旱兼治、洪澇兼治、水沙並重,並注意對上下游採取綜合措施。起源於春秋時期,到元代開通的京杭運河,線上路選擇、防洪、防淤處理和水源安排上都有創造。這些都屬中國古代綜合治理、綜合利用水資源的思想體現。

形成發展

水利規劃作為水利科學的一個獨立分支隨近代水利技術的發展於19世紀末葉逐步形成。先是開展有關基本資料的觀測、勘察和調查。20世紀30年代前後,開始編制較大範圍的水利規劃和較大規模的工程規劃,並逐步把水文學的理論、方法,用於工程水文分析;把水利計算的理論、 方法和水力學、 水工結構學、農田水利學、河工學等的專門技術,用於研究治理開發措施及其效應和影響;把水利經濟學的理論、方法,用於進行規劃方案的評價與比較。大體至40年代末已初步形成了包括調查方法、設計技術、規劃方案論證與評價準則等較完整的近代水利規劃的理論體系。在這期間,中國修建的陝西涇惠渠等灌溉工程和編制的一些規劃報告如《順直河道治本計畫報告書》、《永定河治本計畫》、《導淮工程計畫》等在科學性、完整性上都有很大提高。50年代後,隨著各國的實踐,規劃工作不斷取得新的進展。中國在吸取一些國家的理論和經驗的基礎上,通過編制黃河、長江等各大江河流域規劃和一些其他水利規劃,積累了豐富經驗,形成了適合中國情況的規劃途徑和方法。從50年代至60年代末,世界各國水利規劃的研究內容,大多側重於探討水土資源的綜合平衡與工程本身的綜合利用;在方法上,則側重於計算技術的改進。隨著水文、水利計算、工程經濟、系統工程等學科的發展和電子計算機的廣泛套用,完善了某些計算理論、計算方法,使方案研究有更加可靠的基礎,並能從更大範圍進行優選。70年代後,研究內容轉為側重於規劃目標與評價準則方面。針對人口、資源、能源、生態環境等新情況的出現,許多國家對水利規劃的目標要求大都由以往單一的國家經濟發展目標逐步轉移到更廣泛的社會需求方面,從而提出了包括社會、環境在內的多目標水利規劃。多目標問題的提出,涉及更多的新領域,進一步促使水利規劃發展成為一門自然科學、技術科學和社會科學相互滲透的綜合性學科。
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著人口增長和人類對地球影響規模的空前擴大,在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發展的關係上產生了一系列尖銳矛盾,引起人們的憂慮與不安。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生態環境惡化以及一些全球性環境問題,促進人們加深了對多目標問題的理解,認識到在人口、經濟再生產的同時不能不重視資源和環境的再生產,明確發展必須要以保護自然、適應地球生態系統的承載力為必要前提。這一兼顧當代人與後代人需求,強調人與自然和諧共處、協調發展的可持續發展理念,在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向聯合國提交的題為《我們共同的未來》的報告中得到較完整的表述。1992年6月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所通過的決議和檔案,特別是《21世紀議程》又就這方面理論作了補充。中國政府1994年完成的《中國21世紀議程一中國2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更把這一理念、理論首先推向行動。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已成為當代指導中國水利建設和其他各項建設的基本國策。

類型

單目標或多目標水利規劃按治理開發任務均可分為:
①綜合利用水利規劃,即統籌考慮兩項以上任務的水利規劃。
專業水利規劃,即著重考慮某一任務的水利規劃。
按研究對象又可分為:
流域規劃,即以某一流域為研究對象的水利規劃。
地區水利規劃,即以某一行政區或經濟區為研究對象的水利規劃。
水利工程規劃,即以某一工程為研究對象的水利規劃。此外,隨著一些地方水資源短缺問題的出現,需要以兩個或兩個以上流域為研究對象,按照國民經濟發展要求和各自的水資源條件,對流域間水量進行調劑,稱跨流域調水規劃。這類水利規劃涉及有關流域水資源的合理利用,通常要在相關流域規劃的基礎上進行。

劃分

水利規劃按治理開發任務可分為統籌考慮兩項以上任務的綜合水利規劃,和著重考慮某一任務的專業水利規劃。按研究對象又可分為以某一流域為研究對象的流域規劃;以某一行政區或經濟區為研究對象的地區水利規劃;以某一水利工程為研究對象的水利工程規劃;和以兩個或兩個以上流域為研究對象,對流域間水量進行調劑的跨流域調水規劃等。

基本原則

編制水利規劃的基本原則主要是:

①從實際出發

一切通過調查研究。調查的基本內容,一般應包括治理開發的對象、條件和要求。要根據規劃要求,選擇合理的調查方法,注意調查資料的可靠性、準確性、代表性和適用性,對調查反映的問題要作出定量或定性判斷。

②從整體出發

按照規劃範圍記憶體在問題和具體條件,統籌兼顧,統一安排。要處理好水利建設與國土整治全局的關係,使水利建設與其他建設密切結合;處理好各部門、各地區的權益,最大限度地協調它們之間的關係;處理好乾支流治理與流域治理的關係,主體工程與配套工程的關係,鞏固完善原有工程設施與新增其他工程設施的關係,全面發揮各項工程效果;處理好需要與可能、近期與遠景的關係,綜合考慮社會總投入產出的平衡,有重點地解決當前最迫切的問題;處理好經濟效益與生態環境效益的關係,既充分利用水土資源,又保護、建立良好的生態環境。

③綜合治理、綜合利用

消除水害必須根據各種自然災害間的內在規律,採取綜合措施;興利必須根據各部門的用水需要和特點,儘可能相互配合。除害和興利也要緊密結合,防止顧此失彼。

④因時、因地制宜

從多方面研究選擇切實有效的措施。既考慮必要的水利措施,也考慮農業、林業等非水利措施,既採用工程措施,也採用管理、立法等必要的非工程措施。
編制水利規劃一般都採取分階段進行。不同類型規劃的內容各有側重,但大體都可概括為:問題識別、方案擬定、影響評價和方案論證等4個階段,由粗到細,逐步深入。為使水利建設能按既定要求有步驟地實現,規劃報告多由不同學科人員共同研究,由國家或地方委託水利主管部門或某事業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經有關部門、地區分別工作,再由編制單位綜合匯總。提出的成果應經國家或地方權力機構批准,使其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性。

問題識別

主要包括:
①進行系統調查,弄清基本情況,了解各方面對規劃的要求。
②分析水土資源利用現狀與發展潛力。
③確定規划水平年(即規劃中各項研究分析所依據的年份),一般分近遠兩期,以規劃編制後10~15年為近期水平,以規劃編制後20~30年為遠期水平。
④分析規劃範圍內近期和遠期社會、經濟、環境等方面可能的發展變化。
⑤確定研究範圍與應解決的主要問題。
⑥確定規劃目標,並擬定相應的評價指標。
問題識別是規劃中的一項基礎工作,除重視開展新的調查外,可儘量參用以往進行的有關水利調查、水利區劃和水利規劃成果。

方案擬定

主要包括:
①擬定現狀情況與延伸到不同水平年的可能情況。後者即是通稱的無規劃措施下的比較方案。
②研究可採取的各項規劃措施。
③擬定實現不同規劃目標的措施組合。
④擬定規劃方案並進行方案的初步篩選。

影響評價

對規劃方案實施後預期的經濟、社會、環境等方面的影響,進行區別和衡量。
評價工作包括:
①確定不同規劃方案各項措施的投入、產出;
②進行“無規劃狀況”與現狀、各規劃方案與現狀的影響對比;
③分析各規劃方案的影響程度、範圍、性質、時間和歷時。
評價中,對各種影響都應儘可能作出定量的估計,有些難以定量的可輔以定性描述。
方案論證  對不同方案的利弊進行全面衡量,提出意見。這是規劃工作的最後一步,也是規劃成果的最終體現。
主要工作包括:
①評價規劃方案的各項效益指標(見水利工程效益);
②評價規劃方案對不同規劃目標的實現程度;
③擬定評價準則,並進行規劃方案的綜合對比;
④推薦規劃方案。規劃評價準則是進行方案論證,衡量各方面得失,從中作出判斷的主要依據。各國都對此作了規定。最基本的有:規劃方案的經濟性、實現規劃目標的有效性、規劃方案的可接受性和規劃方案的穩定性等幾項。

規劃管理與實施

水利規劃涉及範圍廣泛,不是僅某一部門、某些學科技術人員所能完成。許多國家大都採取多學科規劃方法,由決策機構授權某一單位組成有多學科人員參加的統一規劃班子負責編制。規劃中一些重要問題在工作過程中,由不同學科人員共同研究,並經決策機構認可,以利及時統一認識,協調矛盾。中國也採取類似方式,由國家或地方委託水利主管部門或某事業主管部門組織編制,並在下達的規劃任務書中明確規劃原則和分工要求,經各有關地區、部門分別工作,再由編制單位綜合研究,提出正式成果。
規劃報告一經審定,即應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性,以保證水利建設按既定規劃要求有步驟地實施。對其審批許可權各國有不同規定,總的都強調要通過國家或地方權力機構批准。另一方面,審定後的水利規劃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每隔一定時間常根據情況的變化,對原定的規劃方案進行調整和修訂。因此,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還要十分重視不斷總結經驗,積累資料,為規劃的修訂作好準備。

中國水利規劃展望

中國水利建設面臨的主要問題是:
①許多重要城市和主要江河中下游平原防洪標準仍然不高,有些河段標準很低。
②北方廣大地區、沿海主要城市港口和其他一些地區,水資源短缺,供需矛盾日益尖銳,已成為工農業發展的重大制約因素。
③許多地區農牧業生產發展所依賴的水利條件仍然較差,亟需增加投入。
④發展水電事業和內河航運對水利建設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通過河流的綜合治理開發,為水電、航運的發展創造條件。
⑤許多河段水體污染日趨嚴重;有些地方水土保持工作成效甚微,甚至水土流失日益嚴重,生態環境惡化。
⑥許多已建水利工程長期不配套、設施老化,效益遞減,亟待結合發展需要,逐步完善、改造。這些都是今後中國水利規劃工作需要著重研究的課題。為此,水利規劃工作,在繼續做好流域規劃、地區規劃和各類專業規劃的同時,應有針對性地研究編制以巨觀決策為主要任務的規劃,例如全國水資源利用規劃、全國排灌發展規劃,以及跨流域調水規劃、工程更新改造規劃、水源保護規劃等各種專題規劃,使水利規劃向更多層次、更加綜合的方向發展。水利規劃作為一門學科,在規劃理論、規劃方法上,同樣也將有新的發展。
根據中國情況,其發展趨勢大體是:
①進一步完善多學科規劃途徑,使不同學科形成一個整體。
②擴大系統分析方法在規劃中的套用,充分揭示規劃系統中各方面的內在聯繫。
③研究多目標規劃評價準則和方法,力求從巨觀上作出正確決策。
④加強規劃管理、立法和政策方面的研究,使各項規劃能在行政和法律保障下更好地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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