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借貸法律政策案例適用指南

民間借貸法律政策案例適用指南

《民間借貸法律政策案例適用指南》是2012年11月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田朗亮。本書對其相應司法轄區內民間借貸案件的審判工作具有較強的時效性和針對性,訴訟參考價值極高。

基本介紹

  • 書名:民間借貸法律政策案例適用指南
  • 作者:田朗亮
  • ISBN:9787509340349
  • 類別:法律
  • 頁數:634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2年11月
  • 裝幀:平裝
  • 分類:三個部分
  •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內容介紹,作者介紹,目錄,

內容介紹

本書概述民間借貸糾紛的概念與特徵,對利息與利率、企業借貸契約的效力、民間借貸糾紛中的證明責任等三個最常見最重要的問題予以特別說明,並對民間借貸糾紛中最常見的高利轉貸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欺罪、契約詐欺罪、詐欺罪等五個罪名予以詳細解讀及案例說明。本書有42個民間借貸典型案例的全文並歸納裁判要旨,系從2000多份文書中精選出來的中高級人民法院最新生效裁判。本書全面收錄民間借貸最新法律政策,10大方面118個檔案,特別收錄了江蘇、浙江、上海、廣東等地中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糾紛的審判業務檔案。

作者介紹

田朗亮,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北京大學法學碩士,現於最高人民法院從事民商事審判工作。曾供職於國有商業銀行法律部、地方中級法院民一庭。編著有《買賣契約糾紛裁判規則與案例適用》、《民間借貸法律政策案例適用指南》等。

目錄

第一部分 法律適用指南
一、民間借貸契約的概念與特徵
二、規範民間借貸糾紛的主要民事法律
三、民間借貸契約的利息和利率
四、企業借貸契約的效力
五、民間借貸糾紛中的證明責任
六、民間借貸相關常見犯罪釋義(高利轉貸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欺罪、契約詐欺罪、詐欺罪)
第二部分 典型案例
一、借條、欠條的認定與借貸關係的成立
1?【借條中的姓名】原告持有借條而借條上所載出借人姓名與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可認定原告系實際出借人
2?【孤證存疑的借據】原告起訴還款的依據僅有借據且借據存在多處疑點,其訴訟請求難獲法院支持
3?【多張借條與總條】債務人出具多張借條而最後一張借條含有“共”字等表合計意思的,可將其認定為總條性質
4?【脅迫下的欠條】債務人主張欠條系因脅迫而出具但未能舉證證實,則其仍應負償還責任
5?【借用他人信用卡】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費並承諾還款的,形成借貸關係,並需支付怠於還款造成的滯納金損失
6?【轉賬憑條作為證據】債權人僅以轉賬憑條為據主張系借款並要求償還,債務人主張並非借款但未能舉證證明,則應認定轉賬憑條所記載數額的借款成立
二、借貸責任主體的認定
7?【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條】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條時未明確其身份,法院可認定系其個人借款而非公司借款
8?【空白收據與借款責任】單位有關人員基於損害國家利益的意圖向外提供蓋有單位財務印章的空白收據是無效行為,但不能因此免除該單位對第三人應承擔的返還借款的民事責任
9?【夫妻個人借款的認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對外舉債數額明顯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且債權人未能證明其有理由相信該借款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可認定為一方個人債務
10?【借款債權的繼承】出借人去世後,其繼承人有權向借款人主張債權
三、借款契約項下款項的交付
11?【本金預扣利息之一】借款人雖主張出借人從借款本金中當頭抽取了部分利息但未能舉證證明,法院不予支持
12?【本金預扣利息之二】為從本金中預先扣除部分放貸收益而讓借款人出具的現金收條,法院不予認可
13?【借條與款項交付】巨額現金僅憑藉條難以認定已經實際交付
14?【收條與款項交付】可依據借款人對巨額借款出具的收條綜合認定出借義務已經履行
四、借款契約的利率與利息
15?【複利的認定】雙方當事人在借款到期後將未償還本息累加後重新簽訂借款契約的,有別於複利約定
16?【逾期利息的計算】當事人借款時未約定利息的可視為無息借款,但逾期利息仍可參照銀行同類逾期還款利率計算
17?【逾期利率的認定】借款契約中約定的契約期內利率超過了四倍利率且未約定逾期利率的情形下,法院如何在判決中確定契約期內利率及逾期利率
18?【逾期計息基數】借款到期後的逾期利息,可根據當事人契約約定以到期日逾期的本息合計作為計息基數
19?【超四倍利率已付利息】按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四倍以上的利率已付之利息,法院可不再干預
20?【違約金的認定】借款期內未約定利息、但約定違約金計算方式的借款契約比照適用四倍利率的限制
五、借款的償還及債權的轉讓
21?【償還的證明責任】債務人承認借入款項並主張已償還但未能舉證證明,則其應對所借款項負清償責任
22?【ATM機還款】債務人主張債權人賬戶新收款項系其通過自動存款機償還借款,債權人否認但未能舉證證明,則法院可支持債務人的主張
23?【還款抵充順序】還款時未明確係還本或還息的,應先抵充利息再抵充本金
24?【還款條的認定】還款條所記載事項與借款契約不具有充分一致性,則難以認定該借款契約所涉款項已經清償
25?【錄音證明還款】債權人雖持有借條,法院仍可根據債務人提供的錄音資料認定債務已經清償
26?【債權轉讓的通知】債權受讓人向債務人為債權轉讓通知亦生債權轉讓之法律效力
六、時效、管轄與證據
27?【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起訴時超過兩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其債權難獲法院支持
28?【錄音證明催款】出借人提供的具有催款內容的錄音可作為認定訴訟時效中斷的依據
29?【暫住證明與管轄】可根據債務人暫住證明上的暫住地址確定其經常居住地,從而確定民間借貸糾紛的管轄法院
30?【契約履行地與管轄】糾紛雙方在借款契約中對履行地無約定的,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轄權
31?【測謊的效力】主債權數額存在爭議時,依法進行測謊的結果可以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七、企業間借款契約的效力
32?【企業間借貸的效力】企業間借款若不屬於生產經營性企業間正常借貸行為,則應認定為無效契約
33?【企業自有資金的借貸】企業間自有資金的借貸契約若未違反金融法規強制性規定和國家政策要求,則不宜認定為無效
34?【政府投資公司的借貸】地方政府為針對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設立的投資公司簽訂的企業間借款契約可認定為有效
35?【企業借貸無效的占用費】企業間借款契約被認定為無效之後,可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資金占用費
36?【企業借貸無效的利息】企業間借款契約被認定為無效之後,資金占用損失可按銀行同期貸款年利率計付
八、民間借貸與刑事犯罪
37?【刑事立案與駁回起訴】債務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已被立案偵查,則債權人的起訴可予駁回
38?【集資詐欺與駁回起訴】集資詐欺罪中所涉款項並非真實的借貸關係,不屬於民事糾紛
39?【刑事犯罪與契約效力】民間借貸涉嫌或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並不當然影響借貸契約及其擔保契約的效力
40?【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為籌措企業經營、購買設備等資金,在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的情況下,許以給付高額利息,向不特定多數人非法或變相吸收存款,數額巨大,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41?【集資詐欺罪之一】虛構集資用途、以高額利潤作為誘餌來騙取被害人集資款構成集資詐欺罪
42?【集資詐欺罪之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高額利息為誘餌,採取隱瞞真相、虛假宣傳和虛構項目等欺騙手段面向社會公眾非法集資,構成集資詐欺罪
第三部分 現行法規政策
一、民間借貸核心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
(2011年12月2日)本目錄的時間為法律檔案的公布時間。
附:最高法院就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立案受理等答記者問
(2011年12月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節錄)
(1999年3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1999年12月1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09年4月24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中國工商銀行湘潭市板塘支行與中國建築材料科學研究院湘潭中間試驗所及湘潭市有機化工廠的借款契約糾紛一案的復函
(2001年8月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行為效力問題的批覆
(1999年2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企業相互借貸的契約出借方尚未取得約定利息人民法院應當如何裁決問題的解答
(1996年3月2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契約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
(1996年9月23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1991年8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審理聯營契約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
(1990年11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字或者蓋章的法律效力問題的批覆
(1999年2月11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企業間借貸問題的答覆
(1998年3月16日)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禁止非金融企業之間進行外匯借貸的通知
(1996年12月5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對銀行職工參與企業非法借貸有關法律問題的答覆
(1996年9月8日)
二、利率、利息法規
金融機構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
(1991年4月21日至2012年7月6日)
金融機構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
(1990年4月15日至2012年7月6日)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3年12月10日)
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於高利貸認定標準問題的函
(2001年4月4日)
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
(1999年3月2日)
貸款通則
(1996年6月2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的批覆
(2000年11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
(1999年2月12日)
…………
十、地方法規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當前巨觀經濟形勢下依法妥善審理非金融機構借貸契約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
(2009年12月4日)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2010年7月7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典當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2010年6月29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為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導意見
(2010年5月27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2009年9月8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浙江省公安廳關於當前辦理集資類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會議紀要的通知
(2008年12月2日)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資金鍊斷裂引發企業債務重大案件的集中管轄問題的通知
(2008年10月28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2009年12月23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契約糾紛案件若干意見
(2007年9月27日)
上海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糾紛中利息、違約金等問題的解答
(2007年9月21日)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印發《關於審理借款契約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的通知
(2006年6月23日)
廣東省懲處為賭博放貸非法索債的規定
(1997年9月22日)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
(2011年8月23日)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民間融資規範發展的意見
(2012年3月8日)
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民間融資監測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的通知
(2012年1月4日)
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鄂爾多斯市規範民間借貸暫行辦法》的通知
(2012年6月5日)
中共溫州市委、溫州市人民政府關於穩定規範金融秩序促進經濟轉型發展的意見
(2011年9月28日)
青島市工商局關於印發《青島市工商系統規範民間借貸中介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2009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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