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軍制

夏·商·周時代,兵役寓於田制之中,有受田權利的男子,都有服兵役的義務,平時耕牧為民,戰時出征為兵。此稱為民軍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民軍制
  • 所屬時代:夏·商·周時代
  • 淵源:軍隊的核心由王室和貴族子弟組成
  • 沒落時期:戰國時期
淵源以及發展,沒落,

淵源以及發展

西周時期,“民軍制”規定每家出一壯丁為,“正卒”,隨時準備出征,其餘為,“羨卒”。服後備兵役。軍隊的核心由王室和貴族子弟組成。
“民軍制”的好處是,確保平時有人務農,戰時有人出征,既可以處理好勞動力的分配問題,又可以在相當程度上,減輕國家在軍事後勤方面的巨大壓力,使軍隊的武器裝備和衣食給養得到較好解決。

沒落

戰國時期,各國相繼變法,封建經濟逐步占據主導地位,開始建立了郡縣制,兵役制也發生了新的變化.當時已經建立常備兵制度.常備兵是軍隊的基幹,他們都是應徵經過考選而來.選時相當嚴格. 而這時期的“民軍制”的弱點與不足逐漸顯現出來。不在成為兵員制度的主流,最終在秦始皇統一中國後,被“徵兵制”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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