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權利的自力救濟

民事權利的自力救濟又稱為私力救濟或者自我救濟,是指權利人採取各種合法手段保護自己權利不受侵犯。

自力救濟分為自衛行為和自助行為,前者為《 民法通則》 中規定的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後者存在於學說中。採取自力救濟方法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權利主體只能以法律許可的方式和在法律允許的限度內保護自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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