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詩故訓傳定本

毛詩故訓傳定本

清段玉裁(1735-1815)撰。據自序著於乾隆四十九年(1784)。四月,書成約在是時,卷首有自作《題辭》說:“易為三十卷從《漢志》也”,“《漢志》云:《毛詩經》二十九卷,《毛詩故訓傳》三十卷。本各自為書,今厘次傳文還其舊,而每篇必具載經文於前者,亦省學者兩讀也。《傳》多於經一卷,其分合今無考也。傳之與經雜廁放於何時,蓋鄭君箋《詩》時所為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毛詩故訓傳定本
  • 朝代:清
  • 作者:段玉裁
  • 篇章:三十卷
毛詩故訓傳定本〗三十卷。
段玉裁(1735-1815)撰。據自序著於乾隆四十九年(1784)。四月,書成約在是時,卷首有自作《題辭》說:“易為三十卷從《漢志》也”,“《漢志》云:《毛詩經》二十九卷,《毛詩故訓傳》三十卷。本各自為書,今厘次傳文還其舊,而每篇必具載經文於前者,亦省學者兩讀也。《傳》多於經一卷,其分合今無考也。傳之與經雜廁放於何時,蓋鄭君箋《詩》時所為也”。段氏以為,今傳《毛傳》,經、傳相雜,已非原舊,遂考訂《毛詩故訓傳》,以成一定本,使經、傳相厘次,以還舊觀。毛《詩》於齊、魯、韓三家詩之後出,而未得立學官,然三家既亡,孤行最久者子夏所傳。毛釋實故、訓、傳三體,故訓者記古今異言,傳者述義,故曰《故訓傳》。傳說皆子夏所傳,而毛公述之。段氏《定本,乃各置序於篇端,以從其舊,並正傳說之訛誤,補其脫落。凡段氏釋大義者,必復舉經文,而釋一字、一物,則不復舉經文,凡欲還經、傳各自為書之舊貌,而又慎為勘酌,以省繁繡之功,故稱“定本”,卷首《小箋題辭》,所謂“小箋”,即指傳說中所加考證。段氏精於文字音韻訓詁之學。故考證多從文字、音韻著眼,頗多可采,然於述義或未盡善.
有《經韻樓叢書》本,入《皇清經解》,題名《毛詩故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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