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楚雲

毛楚雲

毛楚雲,男,1960年出生,浙江溫嶺人。18歲開始在海軍某部隊服役,2000年進入台州市檔案局工作,曾任台州市檔案局副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毛楚雲
  • 出生地:浙江溫嶺
  • 出生日期:1960年
簡介,個人經歷,人物事件,

簡介

毛楚雲,1960年出生於浙江溫嶺,2000年進入台州市檔案局工作,案發時任台州市檔案局副局長。

個人經歷

毛楚雲,18歲開始在海軍某部隊服役,2000年進入台州市檔案局工作,曾任台州市檔案局副局長。
2005年8月,台州市政府決定建設台州市檔案館大樓,並成立市檔案館工程建設領導小組。毛楚雲任領導小組基建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大樓基建工作。台州市檔案館大樓從2006年開始動工到2008年底完工,總投資將近一個億。而毛楚雲的案發正是起源於這項耗資巨大的檔案館大樓的建設項目。
2005年,通過別人的介紹,台州飛翔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於2008年註銷)負責人鄭為民認識了時任台州市檔案局副局長的毛楚雲。鄭為民是臨海河頭鎮人,只有國小文化的他創辦了公司之後一直想找大項目,賺大錢。在檢察機關出示的毛楚雲的供述中,毛楚雲回想鄭為民當時經人介紹認識自己,正值自己負責籌建檔案館大樓,也許鄭正是因為招標項目才接近自己。

人物事件

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底至2007年上半年,鄭為民出面與台州某電梯公司業務員吳某約定,被告人毛楚雲利用其負責台州市檔案館大樓基建的職務之便幫助該公司中標檔案館電梯項目,如果順利中標,公司將按照項目總價的5%給予被告人毛楚雲和鄭為民好處費。之後該公司順利中標,業務員吳某依約將7萬元人民幣交給鄭為民。之後,鄭為民利用相同的辦法,從台州市檔案館大樓的中央空調、智慧型化建設項目的供貨商手裡分別拿到32萬元和28萬元的好處費。
根據毛楚雲的供述,鄭為民收受了67萬好處費後,提出分一辦給自己,因為自己害怕出事,提出讓鄭為民先替為保管。
2011年11月22日,浙江省臨海市人民法院對台州市檔案局副局長毛楚雲受賄案、原台州飛翔機電設備有限公司負責人鄭為民受賄案一審宣判。以受賄罪分別判處毛楚雲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5萬元;鄭為民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追繳違法所得人民幣6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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