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俊平

毛俊平,曾任中國銀行寧波市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23年12月,中國銀行寧波市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毛俊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毛俊平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

人物履歷

曾任中國銀行寧波市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人物事件

2023年6月10日,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浙江省紀委監委訊息:中國銀行寧波市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毛俊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浙江省寧波市監委監察調查。
2023年12月,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浙江省寧波市監委對中國銀行寧波市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毛俊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毛俊平身為國有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初心失守、黨性缺失,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轉移隱匿贓物對抗組織審查,企圖“逃逸式辭職”,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高檔酒水、禮金、消費卡等;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干預插手貸款審批工作;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授信審批方面謀利,披各種合法“外衣”大搞權錢交易,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造成巨額損失,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罪。
毛俊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以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後仍不思改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毛俊平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毛俊平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浙江省寧波市監委研究,決定將毛俊平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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