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格爾海峽仲裁案

比格爾海峽仲裁案(Beagle Channel Arbitration)阿根廷和智利提請英國國王作為仲裁人作出裁決以及後經過羅馬教皇的調停而獲得解決的案件。阿根廷和智利在1977年7月22日簽訂仲裁協定,雙方同意把有關比格爾海峽東部幾個小島的主權歸屬問題的爭端提交英國政府進行裁決。根據1902年5月28日的《聖地亞哥仲裁條約》,兩國授予英國政府以仲裁人的職能,由一個獨立的仲裁法庭作出裁決然後由英國國王批准。仲裁法庭在1977年4月22日作出裁決,對1881年7月23日的《阿根廷一智利邊界條約》的有關條文進行分析。該約第3條規定,“比格爾海峽南部的島嶼全歸屬於智利”,智利是否由此享有其南部皮克頓、努埃瓦和蘭諾克斯3組小島的主權?法庭認為1881年條約所適用的“占有原則”已為拉丁美洲國家獨立後在解決領土爭端中所廣泛適用。對條約第3條的解釋只能在考慮整個領土條款的基礎上進行。從1881年條約的規定看來,比格爾海峽西邊的入口處的北段,其結果是把皮克頓、努埃瓦和蘭諾克斯3組小島落在智利一邊,因此海峽的北段基本上構成阿根廷的南部世界。法庭根據對條約的解釋裁定這3組小島及其鄰近島嶼均歸屬於智利。阿根廷不接受這個裁決,並於1978年1月25日宣布裁決無效。1979年1月8日,兩國簽訂協定同意接受羅馬教皇的調停,教皇在1980年12月12日的建議已為兩國所接受。兩國於1984年10月19日簽訂協定解決了這項爭端。根據該協定,皮克頓、努埃瓦和蘭諾克斯3組小島歸屬智利,但在上述3島與納瓦里諾島之間的水域,阿根廷享有永久的自由航行權和捕魚權。在合恩角和埃斯塔多斯島的海域,各自領海定為3海里,在麥哲倫海峽東端的鄧傑內斯角和火地島的聖埃斯皮里圖之間劃一直線作為兩國分別在大西洋和太平洋上的主權分界線,東側歸阿根廷,西側屬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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