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保良

毋保良

毋保良,男,原安徽省蕭縣縣委書記。2012年12月,因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處,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2014年2月24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毋保良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毋保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17年12月6日,安徽省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減刑一案在蜀山監獄公開審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毋保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
  • 畢業院校:南京航空學院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免去職務,移送司法,提起公訴,依法判刑,提出抗訴,依法減刑,人物評價,

人物履歷

曾任航空工業部國營三三五七廠技術員,宿縣行署人事局辦事員,宿縣地區編辦秘書(正科),宿縣地區華利箱包公司經理,安徽省特酒總廠廠長(副處級),宿州埇橋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03年08月,任安徽省宿州市蕭縣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7年01月,任安徽省宿州市蕭縣縣委副書記。
2007年03月,任安徽省宿州市蕭縣人民政府縣長。
2009年05月,任安徽省宿州市蕭縣縣委書記。
2009年06月,任安徽省宿州市蕭縣縣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2年12月,中共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宣布,安徽省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因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處。

免去職務

2012年07月,因涉嫌貪污受賄等被免去蕭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委書記、安徽省十一屆人大代表等職務。

移送司法

2012年12月,經安徽省紀律檢查委員會調查,毋保良在擔任蕭縣副縣長、蕭縣縣長、蕭縣縣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企業在融資貸款和抵押擔保方面提供幫助,為建築商承攬工程給發包方打招呼,為開發商在土地拆遷和樓房預售手續辦理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賄賂。
該案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13年6月28日,安徽省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涉嫌受賄一案由該省合肥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檢察機關指控毋保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2038.9萬元、美元4.2萬元、購物卡6.4萬元以及價值3.5萬元的歐米茄手錶一塊,為他人謀取利益,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53歲的毋保良案發前任安徽省宿州市蕭縣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曾歷任蕭縣副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毋保良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檢察院指定合肥市檢察院立案偵查。2012年9月14日,經安徽省檢察院批准,合肥市公安局於同年9月17日對其執行逮捕。同年12月17日,此案偵結移送審查起訴。期間,案件退回補充偵查二次,並依法延長了審查起訴期限。
檢察機關指控毋保良於2003年至2012年期間總計受賄109起,其中39起為收受個體建築商、企業老闆的賄賂,並在工程項目、征地拆遷、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之謀取利益;65起為收受當地黨政幹部的賄賂,這些黨政幹部多為蕭縣縣直機關的科局長和鄉鎮黨委書記、鎮長等人,他們行賄的目的都是希望毋保良能夠為他們工作的開展和職務的調整提供幫助。
在上述109起行受賄中,毋保良收受的金額最大的一筆賄賂為900萬元。檢察機關指控稱,2009年至2010年期間,毋保良三次收受蕭縣個體建築商周某某和安徽皖王麵粉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吳某某人民幣總計900萬元,為兩人購買、開發蕭縣老火車站地塊等事項提供幫助。此外,2008年8月和2009年上半年,毋保良還先後收受吳某某價值人民幣3.5萬元的歐米茄手錶一塊和人民幣5萬元,為安徽皖王麵粉集團申報國債項目等事項提供幫助。
案發前,毋保良在部分行賄人員行賄後,及時退回了部分錢款,累計有人民幣1370.8萬元、美元6萬元、購物卡1.8萬元和現金支票15萬元。此外,從2006年12月起,毋保良還將部分受賄款項交存到蕭縣招商局和蕭縣縣委辦公室存放,其中存放在該縣招商局的款項合計23筆共1562.2萬元,存放在該縣縣委辦的受賄款、物包括人民幣228.1萬元、美元4.3萬元、33張購物卡、3塊金條以及手錶、項鍊、戒指等貴重物品。錢款存放在上述兩處後,均單獨建賬,支出需經過毋保良同意,知情範圍很小。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時認為,毋保良所交存的錢物均存放在自己下屬單位,且與自己關係較近,錢物知情範圍小,錢物的支出均由毋保良控制,支出均沒有經過相關財務,產權不明,很多支出明顯帶有違反財經紀律的性質,個人消費色彩濃厚,依法不應視為上交。
另據介紹,毋保良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能夠主動交代問題,積極配合調查,動員親屬退贓。在檢察機關偵查期間,也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罪行,認罪態度較好,有一定的悔罪表現。合肥市檢察院在辦理此案過程中,辦案人員先後對近300名行賄人、證人進行調查核實。

依法判刑

2014年2月24日,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安徽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毋保良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提出抗訴

2014年6月18日電,安徽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受賄近2000萬元被判無期,儘管部分犯罪所得用於公務開支,終難逃法律制裁。法院日前對此案作出終審裁定,認為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的量刑適當,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依法減刑

2017年12月6日,安徽省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減刑一案在蜀山監獄公開審理。

人物評價

安徽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代表了一種類型的基層官員。他搖擺於被送禮風氣侵蝕、扭曲的官場,邊貪邊退,甚至還拿出1790萬元贓款用於縣工業園區建設。在起訴書里,這是一個受賄上百次的巨貪,在家人心中,他卻是個“能幹、清廉,無房無車,不賭不嫖不包二奶”的好官。看似矛盾的現實,折射出的是小地方官場複雜的情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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