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地社會經濟形態

殖民地社會經濟形態是世界近代史上出現的領土被侵占、喪失獨立自主和主權、受資本帝國主義宗主國統治的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結構。其主要特點是:外國資本控制國民經濟命脈; 在外資壓榨和前資本主義關係的束縛下,農業生產落後,民族資本得不到發展,被迫片面發展某些出口農產品的生產,形成畸形的經濟結構; 在經濟上處於依賴宗主國的附屬地位,成為帝國主義最有利的原料產地、商品銷售市場和資本輸出場所。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絕大多數殖民地國家相繼取得政治獨立,經濟處於發展過程之中。

中國近代部分領土上也曾存在這種經濟形態。包括外國憑藉武力脅迫舊中國政府簽訂不平等條約規定的割讓地、租借地、租界和外國軍隊占據的土地。始於清道光二十二年 (1842年) 英國割占香港。後來,英、法、美、俄、德、日等國在一些城市相繼建立租界。光緒十三年 (1887年) 葡萄牙強占原為租占的澳門。中日甲午 (1894年) 戰爭後,日本占領台灣,英、法、德、俄占據租借地。從1931年起,日本軍隊占領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南等廣大地區。在上述這些地區內的經濟,被資本帝國主義國家直接控制,屬於殖民地經濟的性質。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