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本體論

是對客觀歷史本質的反思。歷史認識論和方法論則是對歷史學作為一門學科在對客觀歷史的認識和研究方法上的理論思考。也有學者把史學本體論稱為歷史理論,認識論和方法論稱為歷史學理論或史學理論。

指針對史實對社會歷史過程的性質和特點的認識。其研究內容包括四個方面:
①歷史規律論——混沌觀點、循環觀點、歷史進步觀;
②歷史主體論——自然、神、生產力、人;
③歷史價值論——歷史是無目的的且有意義的;
④歷史動力論——內部動力論——內部動力和外部動力。
其中,規律,主體,價值,動力,來自產生於18-19世紀的思辨歷史哲學的觀點,其代表人物是義大利維柯、德國的黑格爾、赫德爾、斯賓格勒、英國的湯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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