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主義史學

歷史主義(Historismus)一詞最早出現於語言學家施萊格爾1797年的筆記中,指“一種特彆強調歷史的哲學”。他為了提醒大家提防一種“理論的但非歷史的態度……無視個別的人”,而提出了歷史主義的概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歷史主義史學
  • 類型:史學思想
  • 代表人物:薩維尼、艾希霍恩、洪堡等
  • 起源:19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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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一種成長於19世紀,在20世紀上半葉得到充分認識的存在於諸多歷史學家思想中的史學思想,主張在確定真實的歷史事實之後,通過尋找個體事件中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解釋從歷史中之所以孕育出現實的原因。

起源

實際上,歷史主義的思想在維柯的作品中已經初見端倪,他認為人性有著一條隨時間變化而變化的歷程,人類歷史也是如此。以盧梭為代表的歷史主義史學家,將歷史上的各個時期看作理論進步過程中的必要階段,發展了一種歷史連續性的觀點。赫爾德的史學思想進一步將對特殊個體的關注從人類社會分解到各個種族。
到19世紀,歷史主義在歐洲國家的史學家思想中得到了具體的運用,以德國最為發達。

特徵

歷史主義史學希望在確定真實的歷史事實之後,通過尋找個體事件中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解釋從歷史中之所以孕育出現實的原因。其中事實的真實性確定歷史學的客觀性,而個體敘述在考慮到歷史事件產生的歷史性時,也不否認歷史學家自身的歷史性,從而構成具有歷史認識論色彩的歷史主義史學。這種做法是歷史學在18世紀末開始的職業化過程中的一種傾向。它試圖通過將歷史學限制在描述個體的框架內。使之成為一門介於科學和藝術之間的獨立學科。
主要特點:強調歷史因素的連續性、個別性、獨特性、具體性;主張深入挖掘和考證史料;用情感取代理性,通過著史抒發情感和理想,強調直覺溝通,要求設身處地的去理解各時代的歷史文化;注重偉大人物與政治鬥爭;不獨樹一幟與其它史學思想共存共榮。

代表人物

薩維尼

薩維尼(Savigny,1779-1861),德國法理學歷史學派的代表人物,1800年開始先後在馬爾堡大學和巴伐利亞州蘭茨胡特大學任教。1810年柏林大學創辦後他到該校任教,達30年之久,在此期間曾一度兼任柏林大學校長和普魯士王子的法學教師,並創辦歷史法學派刊物。1842~1848年任普魯士政府的修訂法律大臣。薩維尼著有《中世紀羅馬法》《論我們這個時代的立法和司法的使命》等。他認為法是長久的歷史自然演變形成的,歷史發展的各個階段都有自己的特色,但他們之間也存在連續性,每一個時代建立在前一個時代的基礎上,由此開闢自己的道路。

艾希霍恩

艾希霍恩(Eichhorn,1781-1854),德國法理學歷史學派代表人物,代表作《德意志國家與法律史》。他的一些言論不僅反映了歷史主義的思想,同時也以歷史主義為理論依據,闡明了歷史學的價值。

洪堡

洪堡(Karl von Humboldt,1769-1859),德國歷史學家,代表作《論歷史學家的任務》。他在作品中闡釋了歷史主義史學的原則,即在歷史認識過程中,首先必須確定歷史現象的真實性,再對這些現象進行理解,理解其中隱藏的理念。

德羅伊森

德羅伊森(Droysen,1808-1884),代表作《普魯士政治史》。他強調歷史發展的連續性;認為歷史學家在寫作中難以避免自已的主觀性,後人在選擇時難以把握歷史的總體概念,而歷史研究的目的在於把握歷史的總體;主張歷史學家是能夠理解認識歷史。
此外還有柏克(Edmund Burke,1727-1797),代表作《法國革命論》;托克維爾(Tocqueville,1805-1859),代表作《論美國的民主》《舊制度與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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