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新聞出版局

武漢市新聞出版局是武漢市政府主管新聞的政府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新聞出版局
  • 別稱:武漢市著作權局
  • 權利:主管全市新聞出版事業和著作權
  • 職責:執行黨國家關於新聞出版的方針等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信息公開指南,

主要職責

武漢市新聞出版局(武漢市著作權局)是主管全市新聞出版事業和著作權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在著作權、著作權管理上,以市著作權局的名義單獨行使職權。
武漢市新聞出版局(武漢市著作權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新聞出版、著作權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起草本市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制訂全市新聞出版行業(含出版、印刷、複製、發行等)的發展戰略、總體布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參與擬定我市新聞出版行業的經濟政策和有關巨觀調控措施,推進全市新聞出版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和產業發展,協調管理新聞出版行業的科技工作。
(三)審核申報新設立出版物(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批發單位、出版物連鎖經營單位;審核申報新設立包裝裝潢印刷企業;審批新設立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電子出版物發行單位和出版物零售單位。
(四)負責對新聞出版單位的出版活動進行行業監管,組織審讀、審看(聽)、鑑定各類出版物,負責查處違規出版物和違法違規出版活動;負責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營機構的監管。
(五)負責全市印刷複製業(包括出版物印刷、包裝裝潢印刷及其他印刷品的印刷複製)的監管,制定印刷業管理規定,依法查處非法印刷活動和非法印刷品。
(六)負責全市出版物市場的監管,並制定管理規定,依法查處非法出版物;負責全市“農家書屋”工程的組織實施和監管。
(七)擬訂全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市“掃黃打非”集中行動和出版物市場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
(八)負責對全市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報)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監管。
(九)負責本市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協調出版物的進出口貿易和著作權貿易。
(十)負責全市著作權(含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監督管理軟體正版化工作;負責網際網路的著作權管理;處理或協助國家和省著作權行政管理機構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宜。
(十一)負責全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審核和監管;負責審核申報新設立的本省報社駐漢記者站,負責本地區記者站的監管。
(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職能:綜合協調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擬定全市新聞出版業發展規劃、調控目標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起草全局年度或階段性工作計畫、總結;負責局長辦公會、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的組織和決議的落實工作;負責文電、會務、信訪、機要、檔案、後勤行政管理、安全保衛、辦公自動化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局屬單位幹部的考核、任免、獎懲、培訓、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擬定並組織實施新聞出版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協同有關主管部門做好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評審和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專項資金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全市新聞出版行業的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辦公室主任:王卉
出版物市場管理處(市"掃黃打非" 領導小組辦公室)
職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出版物市場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管理全市出版物市場,制訂全市出版物市場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組織部署重要出版物的宣傳、發行工作,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新華書店的發行工作,規劃發行網點;審批和核發圖書報刊及電子出版物經營許可證;審批和指導全市性的出版物展銷會、訂貨會、書市;負責出版物市場從業人員的培訓;負責非法出版物的鑑定,查處非法出版活動和違反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的行為;承擔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和參與"掃黃打非"集中行動。
處長:曾百鍊
著作權法規處
職能:管理全市著作權工作(含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負責全市新聞出版和著作權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協調出版物的進出口貿易;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新聞出版法制宣傳教育、政策諮詢,提供著作權法律諮詢服務,培訓著作權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審批、申報建立著作權集體管理、代理、契約仲裁等機構;調解著作權糾紛,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負責信息網路傳播權、網路出版事務的審查、監管;配合協調相關部門,做好全市著作權產業的發展、保護、協調、服務工作;處理或協助國家和省著作權行政管理機構處理涉外著作權事務;擬訂全市新聞出版業發展改革的政策措施;擬訂本市新聞出版、著作權地方性法規;起草、審核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承辦新聞出版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文書的審核及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事項;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新聞出版法制宣傳教育、政策諮詢;負責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指導全市新聞出版(著作權)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工作。
處長:黃紹勇
報刊管理處
職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報紙、期刊出版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管理市屬報紙、期刊,制訂本市報紙、期刊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對新辦或停辦報刊提出初審意見,並向國家和省新聞出版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申報手續;負責對本市公開和內部報紙、期刊的審核、上報、登記;組織對報紙、期刊的審讀;負責本市新聞單位記者證的核發和記者站設立審核的有關工作;參與報紙、期刊職工隊伍培訓;查處違反報紙、期刊管理規定的行為。
處長:楊全忠
印刷業管理處
職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印刷業、音像、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歸口管理全市印刷行業,制訂全市印刷行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審核、申報建立出版物、包裝裝潢、專項許可印刷企業;審批、核發印刷經營許可證,負責出版物印刷活動的監管,查處違規承印出版物和印刷非法出版物的行為;負責印刷企業從業人員的培訓;負責書報刊印刷產品的質量監督;審批內部圖書印刷;審核新建音像、電子出版物製作、複製單位並承辦報批工作;制訂全市新聞出版行業科技發展和標準化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管理新聞出版行業的科技工作。
副處長:何金聯
出版物市場稽查隊
職能: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新聞出版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依法對全市書報刊、電子出版物市場和印刷企業的經營活動進行日常檢查;及時查禁、收繳非法出版物,並協助有關職能部門對違章違法經營行為進行處理。
隊長:徐德銀

信息公開指南

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公開權利人)獲得政務信息,根據《武漢市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現就我局政務信息公開工作,作出如下告示: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向社會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公開權利人可以在武漢市新聞出版(著作權)局網站上查閱,也可以向武漢市新聞出版局辦公室查閱。
(二)公開形式
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採取以下形式公開: 武漢市新聞出版局網站
(三)公開時限
各類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生成後,本單位將及時予以公開,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能遲於信息生成後15個工作日。
二、依申請公開
(一)受理機構
本單位自2004年10月1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武漢市新聞出版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武漢市江岸區高雄路153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二)公開範圍
公開權利人需要本單位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於《暫行規定》第十條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請獲取。
(三)公開程式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公開權利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儘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1.申請的方式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通過本機關網站“信息公開申請”欄目提交申請。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
(3)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
2.申請的處理
(1)審查
①本單位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公開權利人予以補正。
②公開權利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於針對不同要求的答覆部門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公開權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
對於《申請表》填寫完整且公開權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並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順序進行處理。
(3)答覆
①屬於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於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③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④不屬於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開權利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關及聯繫方式;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開權利人實際情況。
三、監督方式
公開權利人可就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武漢市新聞出版局申訴或投訴;辦公地址:武漢市江岸區高雄路153號,也可以向監察機關舉報,還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