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團委學生會

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是會計學院黨總支領導,團委指導的學生自治組織,是全校學生組織的核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
簡介,分團委工作條例,部員工作條例,規範條例,工作匯報制度,會議制度,日常管理辦法,工作牌使用辦法,檔案管理辦法,請假制度,投訴監督制度,幹部述職制度,

簡介

學生會結構圖學生會結構圖
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團委學生會
是全系學生與系黨政機關的橋樑與紐帶。它以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為宗旨,以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同學的利益為己任。
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團委學生會
從成立至今,會計學院團委學生會始終以學校和上級學聯的要求為中心開展工作,以“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為指導,不斷強化學生幹部的素質,努力完善學生會工作機制,以服務維權、素質拓展、對外交流等為工作方向,頑強拼搏,努力奮鬥,取得了一個又一個的輝煌成績。
“權為同學所用,利為同學所謀,情為同學所系”。今後我們將以創新進取的精神,探索工作新思路,以拼搏的精神開展學生工作,儘快將我系學生會建設成“服務型、學習型、創新性”的優秀學生組織。
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領導機構為主席團,同時下設秘書部、學習部、宣傳部、文藝部、外聯部、紀檢部、組織部、體育部、科創部、生活部、女生部、權益部,共設十二部。
武漢語言文化職業院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團委學生委員會是在會計學院黨總支領導和會計學院團委指導下的全系學生的民眾組織,簡稱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
第二條 學生會堅持和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引導學生學習運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社會主義榮辱觀,堅持科學發展觀,與時俱進。
第三條 宗旨和任務
一、 本會以全心全意服務本系全體同學為宗旨。
二、 切實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全面發展,引導同學成為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合格人才。
三、 倡導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提高青年學生的整體素
質,推動校園文化協調發展和全面進步。
四、 完成黨總支分配的工作任務。
第二章 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 學生會成員在本會內享有的權利
一、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對學生會的工作享有提案權。
三、有權通過各種正當途徑和方式,對學生會各級組織和幹部及其工
作進行監督,批評和提出建議。
四、有對財務狀況,工作和活動內容及與職務相關材料享有知情權(考
核材料除外)。
五、有申請升職、調職、降職、辭職的權利。
第五條 學生會成員在行使章程賦予的權利時,須履行以下義務: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校規、校紀,遵守《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章程》。
二、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其他團體及學生會的利益,不得妨礙他人行使權利。
三、有維護學生會聲譽,執行學生會決議,努力完成學生會部署工作的義務。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六條 學生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堅持民主評議和主席團意見相結合。
第七條 會計學院團委學生委員會大會
一、在會計學院黨總支領導和會計學院團委指導下,學生委員會獨立開展工作。
二、分團委學生委員會一般一周召開一次全體例會,如有特殊情況,可適當提前或推遲。
第八條 全體例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聽取和審議系學生會工作報告。
二、修改《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章程》,監督學生會章程的實施。
三、審議通過大會的各項決議。
四、協助領導共同作好系學生工作。
第九條 學生委員會全體大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討論制定學生會工作計畫和工作總結,制訂通過有關條例。
二、組織全院各類活動,開展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
四、監督各職能部門的工作,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第十條 班級學生委員會、團支部(簡稱班委會、團支部)
一、班級學生委員會、團支部是本會的基層組織。
二、班委會、團支部設班長一人,副班長一人,團支書一人,委員若干名,由全班大會民主選舉產生,並報本會秘書部備案。
三、班委工作應與學生會工作緊密相連。定期召開班長、團支書、各委員會議。
四、學生會協助輔導員對班委組織工作等進行管理。
第四章 學生會幹部
第十一條 學生會幹部是學生的公僕,學生會應按德才兼備的原則選拔幹部,學生會幹部須接受學生的考察、監督、考核。
第十二條 學生會幹部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二、遵守基本的道德規範,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嚴於律己,以身作則,起模範作用。
三、工作認真負責,勤奮踏實,有責任心,具備全局意識,按時按質的完成組織分配的各項任務。
四、學習刻苦,成績優良,能正確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係。
第十三條 學生會幹部的權利與義務:
一、有反映我院學生意見、建議的權利和義務。
二、有參加學生會相關會議和活動的權利與義務。
三、有遵守學生會章程、制度和條例等規章制度的義務。
四、有服從上級指示的義務。
五、有對系工作提出建議、意見,參與輔導員學生工作會議和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六、有主動學習學生工作知識與提高學生工作能力的義務。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章程修改權、解釋權、細則制定權屬於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
第十五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
二零一二年三月

分團委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生會工作正常、順利地開展,加強學生會的內部管理提高學生幹部隊伍的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依據《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章程》,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我院各級學生組織部門開展的各項工作及活動。
第二章 組織與職權
第三條 學生會主席團是學生會的領導機構,設主席、副書記、副主席。主席團成員的任職由會計學院團委依據相關標準任命,其他部門成員可由主席團成員提名並經考察或競聘的方式選拔。
第四條 主席團行使以下職權:
一、執行學生會的決議,執行學生會章程,制定學生會總體工作計畫。
二、決定學生會機構設定,具有人事任免權。
三、領導全系學生會的工作。
四、定期向分團委報告工作,向分團委負責。
五、充分聽取各部門意見,對全系學生幹部及參加活動與工作的同學評選獎學金、入黨積極分子、評先評優等工作進行推薦、提交意見等。
六、與兄弟系學生會進行溝通,努力與其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
七、決定其他重大問題,行使分團委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五條 主席團實行主席負責制,對各部門工作實行授權制和部門部長負責制。
第二節 學生會各職能部門
第六條 一、主席團下設秘書部、學習部、宣傳部、文藝部、外聯部、紀檢部、組織部、體育部、科創部、生活部、女生部、權益部,共設十二部。
二、為減少工作中的混亂,提高緊密度,院領導調用各職能部門應通過主席團的協調。
三、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需經主席團商議。
第七條 各部門職能
一、向主席團提交學期工作計畫及部門經費預算;定期向主席團提交工作總結,並交秘書部備案;遇有重大問題,須上報主席團。
二、秘書部:①主要負責學生會日常工作的處理,包括會議記錄、人事檔案、管理財務和作好資料的收集、整理、存檔工作,確保學生會工作順利進行。②及時宣傳院系各項活動,提高學生的參與積極性。③積極關注國家大事,及時做好宣傳工作。④做好主席團的制度參謀,協助學生會其他各部開展學生工作。
三、組織部:①負責黨校、學生幹部培訓班的組織工作。②督促檢查系各班團支部組織生活開展情況;協助團委做好“五四”評優評先工作和分團委平時考核工作。③嚴格做好團員的發展工作,團員證的註冊和管理工作,做好團員登記、團費收繳、團員組織關係轉接等工作。④完成學生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外聯部:①為學生會所舉辦的活動提供物資支持,尋求贊助。②協助學生會其他各部開展學生工作。③在會計學院團委和學生會的領導之下,對外宣傳學生會,逐步擴大影響。
五、宣傳部:①協助學生會其他部門做好各項宣傳工作。各項活動特別是比較大的活動要力爭宣傳的廣泛性和時效性,活動前後要有宣傳。②協助其他組織如團支部等做好一定的宣傳工作。③及時宣傳院系各項活動,提高學生的參與積極性。④積極關注國家大事,及時做好宣傳工作。⑤及時反映院系各種新聞,通過多種手段使老師和學生了解院系動態。
六、文藝部:①豐富我系同學的課餘生活,提高同學們的文化修養與文化品位。②激發與培養我系同學在文藝創新與創作方面的激情與靈感。③以文藝的各種喜聞樂見的形式配合宣傳黨、校、系下達的重要指示與精神,積極回響學校的各種文藝類活動。④積極發展同兄弟學院文藝部及其他相關組織之間的友好關係,同時指導並協調各班文藝委員開展工作。
七、生活部:①負責本院學生的生活細節工作。②做好各種健康知識宣傳,提高學生的健康意識。③每年定期開展關注同學宿舍文化生活得系列活動,將營造良好生活學習環境放在比較重要的位置。④強化維權服務意識,為廣大同學營造良好生活空間。⑤進行學生會財產登記、保管。
八、學習部:①維護廣大同學在獲取知識方面的權利,使同學們獲得更多更好更新的知識,同時積極傳達學校有關部門關於教學與學術方面的一些決定和新舉措。②營造好的學習環境,提高同學的學習興趣,加強學術交流,切實提高同學們的學習成績。③做好資料庫的建立和維護工作。④對學生會內部成員的成績進行監督、考評。
九、體育部:①在會計學院黨總支的領導和分團委的指導與幫助下,獨立自主開展各項體育活動。②豐富我系同學課餘生活,增強同學體質。③嚴格執行院系下達的指示與精神,積極回響學校組織的各種體育活動,為系爭光。④配合學生會其他各部開展好學生會各項活動。⑤適時聯繫各兄弟院系開展體育聯誼活動,增強我系影響力。
十、紀檢部:①負責院系各項活動的秩序與紀律維護。②加強與兄弟院校學生會的聯繫和合作。③檢查學生上課出勤情況。④負責學生幹部日常考勤和會議、活動考勤;糾正不良行為,對違紀違規現象進行處分。
十一、科創部:①組織各類學習競賽和知識講座,活躍第二課堂,擴大同學們的知識面。②邀請優秀的學生進行經驗交流。③及時為同學們提供有關學習的重要信息和經驗方法,提高學習成績。④配合各專業搞好學科競賽,完成學院及學生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女生部:①為女生提供各種信息,為女生髮展提供環境和條件,豐富校園女生的生活,提高女生思想修養。②維護女生權益,為女生解決實際問題,組織各種活動,提高女生素質。③開展各種活動,增強男女生之間的了解,溝通,使男女同學不同的思維方式形成互補,共同發展,豐富女生的業餘生活。④協助學生會其他部做好女生的組織工作,以利於活動更好的開展。
十三、權益部:①與學校後勤部門合作,解決同學們在校學習與生活遇到的實際問題,並將有關部門處理結果向全校通報,維護同學們的合法權益,改善同學們的生活質量。②建立多種溝通渠道,積極廣泛地收集同學們的意見和問題,仔細聆聽同學們的聲音,協助相關部門處理與同學們的關係。③廣泛開展維權活動,介紹相關權益知識,引領全校同學增強權益意識。與相關部門合作,結合其工作經驗及構想,創造一系列鮮活而實際的學生會理論成果,修訂各項規章制度。④調研其部門活動,強化其部門特色,改進其部門工作,促進其部門發展。⑤協助校學生會其他部門開展活動。
第三章 學生會幹部管理制度
第一節 學生會幹部任免
第八條 學生會成員任職條件:
一、在政治思想上回響黨的號召,積極學習和宣傳黨和國家的領導方針政策,自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正派的思想作風。
二、具有高度的自覺性和組織紀律性,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自覺接受系系學生的監督。
三、具備一定的領導學生工作所需要的能力,如要有領導風範,具有一定的分析和決策能力,有較高的理論水平,具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全局意識。
四、具有高度的責任感和工作熱情。在工作中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按時完成工作,做好領導工作,積極進取,勇於創新。
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以身作則,禮貌待人,誠實大方,謙虛好學,關心部員,團結同學,能和部員融洽相處。
六、例會時積極發言,不講空話套話, 具有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精神,
勇於承認錯誤,善於總結經驗教訓。
七、有正義感,敢於提出工作中的不良現象,敢於同一切損害集體利
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做鬥爭。
八、能處理好學習和工作的關係,做到學習工作兩不誤,在工作中要
善於學習和不斷完善自我。
第九條 幹部任職
一、學生會幹部任職實行聘任制。
二、學生會幹部任職滿一年,經考核合格後,發任職聘書。
第十條 學生會幹部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免職並通告:
一、思想作風不端正,不回響學院的號召,不服從上級的領導,不接受學院學生的監督者;
二、工作中作風散漫,態度不端正,動機不良,工作拖沓、不負責任、無特殊原因而不能完成本職工作者,在上級領導給予警告而未能改正者;不能按指定標準完成工作任務的,或所做工作缺乏實效性者,在工作中缺乏紀律性,不遵守工作條例,給予批評指正後不改者,應視具體情況予以免職或勸其自動辭職。
三、在學習中出現問題者;
四、出現重大問題,受學校紀律處分,損害集體利益,以權謀私,徇私舞弊者;
五、道德品質敗壞,立場不明確,沾染不良風氣,參加邪教組織者;
六、存在其他明顯不符合學生幹部要求的不良行為者。
第十一條 學生會幹部如有以下情形之一,必須自動辭職:
一、不團吉他人,在工作中意氣用事或從事其它與學生幹部身份不符的活動經教育不改者。
二、不能勝任所擔職務者。
三、玩忽職守對本職工作不盡職盡責者,逃避責任者。
第十二條 學生會幹部任職程式:
一、學生會幹部的任職採取會計學院團委主持公開競聘選拔的方法產生。
二、主席團成員的任職由分團委競聘、學生會主持,其他部門成員可由提名並經考察任命或競聘的方式選拔。
第十三條 學生會幹部的免職,採取主動辭職和罷免的方法。
一、學生會幹部主動辭職程式:
1、本人寫辭職報告並提交學生會主席團及所在部門。
2、經學生會召開會議討論,聽取會計學院團委意見,審核通過宣布除名並備案。
二、學生會幹部的罷免程式:
1、學生會幹部的同級或上級提出免職意見,並上交主席團。
2、主席團調查屬實確有違反相關規定,應召開學生會會議討論,聽取會計學院團委意見,審核通過決定將其除名並備案。
第二節 學生會幹部的培訓
第十四條 學生會成員應參加會計學院團委和學生會組織的培訓。
第十五條 學生會成員應主動學習工作所需的各種相關知識,技能等。
第三節 學生會幹部的考核
第十六條 學生會幹部考核分為月度考核、上學期考核和下學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選素質拓展獎學金和入黨積極分子評選的重要依據。
第十七條 考核採取民主評議討論制。總分由學生會成員內部自評與互評、會計學院團委評議、主席團評議三部分組成。
第十八條 評選依據:
一、學生會成員相互評定的依據:
1、相關活動回聵調查;
2、學生會章程中第七條學生會成員任職的八個條件。
二、值班考勤分和例會考勤。
三、由主席團與部長根據平時工作表現情況進行考評。
第十九條 根據評分結果,推薦為年度“優秀學生會幹部”候選人。
第四章 經費管理
第二十條 建立、健全學生會財務報銷制度,由生活部完成財務報銷清算聯繫工作,嚴格遵循所定製度辦事。
第二十一條 明確資金流向,及時與所組織的活動對比,增強學生會內部成員資源合理配置的觀念,把資金用到實處。
第二十二條 生活部設定財務管理專員,明晰財務。
第二十三條 財務管理執行程式:
一、學期開始,在各部合理預算基礎上制定學生會預算,在全體會議上通告;期末進行決算並通告。
二、當預算審批後,各部一般按預算執行。
三、由項目負責人在原發票上寫明購買的物品或資金去向,交由生活報銷。各部另有其他活動開支,須由主席團通過策劃預算方可執行。
四、項目負責人報銷費用後,要在帳本上籤字銷帳。
五、規範帳本記錄,定期交主席團查帳清點。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條例的修改權、解釋權及細則制定權屬會計學院團委學生會大會。
第二十五條 本條例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部員工作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生會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加強學生會內部管理,提高學生會部員的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依據《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章程》,特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我院各學生組織開展的各項工作及活動。
第二章 學生會部員任職條件及選拔
第三條 學生會部員任職條件:
一、有正派的思想作風,自覺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回響黨的號召,積極學習和黨和國家的領導方針政策。
二、具有高度的自覺性和組織紀律性,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接受學院學生的監督。
三、對工作具有積極主動性,有高度的責任心和全局意識,能夠正確地對待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在工作中具有奉獻精神。
四、在工作中服從上級的安排,聽從上級的指導、指揮和調遣,盡最大的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五、積極進取,勇於創新,敢於突破過去的工作模式,拓寬工作領域,隨時為學生會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六、有良好的思想素質,禮貌待人,誠實大方,謙虛好學。
七、富有正義感,敢於同一切損害集體利益和他人合法權利的行為作鬥爭。
八、能正確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係,在保證學業的情況下,提高工作效率,充分鍛鍊工作能力。
九、有較強的人際交往能力,關心其他部員,團結同學。
第四條 班委會、團支部是本系學生會的基層組織,為了促進信息的溝通與交流,提高學生會工作的透明度,應加強與班級的聯繫與合作。
第五條 學生會幹部對部員候選人的選拔按照部員錄用的選拔程式,通過考核,擇優錄取。
第六條 學生會部門委員選拔程式:
一、選拔考核時間為一個月,經過各部門選拔、主席團商議、聽取會計學院團委和輔導員意見和分部走訪跟進三個階段。
二、選拔程式:
(一)全系報名的同學中,根據學生會及各部門招新要求,統一安排選拔,圈定入圍學生會的部員名單。
(二)入圍的同學由學生會各部部長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和招新要求,在第二輪面試中,進行具體的考核、選拔,確定入圍各部門的部員名單。
(三)針對入圍的部員,聽取會計學院團委和輔導員意見,進而分部門到同學中進行跟進走訪,廣泛聽取同學們的意見。
三、經過以上三個階段,確定各部門部員名單,錄用為本學生會試用部員。部分優秀同學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推薦給等其他組織。
第七條 錄用為本會試用部門委員的成員均有一段工作試用期,工作試用期以各部能夠確定正式部門委員為準,但原則上為一個月,用於部門成員對工作、幹部的了解與適應。試用期滿,擇優錄取。
第八條 適用期滿後對正式部門委員頒發學生會工作牌。正式部門委員應認真學習本條例以及本會各項制度。
第九條 各部門委員選拔標準:
一、秘書部:
要求:1、樂於為師長、同學服務,具有團隊合作精神。2、具有較強的寫作能力,語言表達、溝通及組織協調能力,能使用計算機進行文字和表格處理,能獨立開展工作。3、工作踏實,積極主動,堅持原則,責任心強。
時間:每學年初,任期一年,原則上不允許中途退出學生會,特殊原因除外。
二、文藝部:
要求:1、具有文藝方面的特長,對文藝工作具有極大的熱情。2、具有良好的組織能力,在學校或院系舉辦的文藝活動中能充分發揮協調作用,協助活動順利開展。3、具有創新能力,積極主動地為文藝工作的開展提供意見與建議,為開展形式新穎的文藝活動提供條件。4、擔任過班級文藝委員的同學優先考慮。
時間:每學年初,任期一年,原則上不允許中途退出學生會,特殊原因除外。
三、生活部:
要求:1、做事熱心細緻,做過班幹部或生活委員的同學優先。2、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協調能力,吃苦耐勞。3、擔任過班級衛生委員,生活委員的同學優先考慮。
時間:每學年初,任期一年,原則上不允許中途退出學生會,特殊原因除外。
四、宣傳部:
要求:1、具有一定繪畫、書法功底、新聞報導經驗或者善於排版及相應的電腦操作。2、具有創新意識和工作主動積極性。3、對宣傳有敏感度。4、要求有較強的口頭宣傳能力。5、擔任過班級宣傳委員的同學優先考慮。
時間:每學年初,任期一年,原則上不允許中途退出學生會,特殊原因除外。
五、外聯部:
要求:1、思維敏捷,口齒伶俐。2、待人熱情,言行得體,有一定的外涉能力,善於人際交流。3、具有一定的經濟頭腦和較強的法律意識。4、工作踏實、務實、求實,責任感強。
時間:每學年初,任期一年,原則上不允許中途退出學生會,特殊原因除外。
六、學習部:
要求:1、熱愛學習,對學術工作有一定了解和見解。2、品學兼優,嚴謹求實 ,態度端正,實事求是,能協助作好班風、學風建設。3、擔任過班級學習委員的同學優先考慮。
時間:每學年初,任期一年,原則上不允許中途退出學生會,特殊原因除外。
七、體育部:
要求:1、熱愛體育,掌握基本的田徑等運動的訓練方法。2、能在學校舉辦的體育活動中發揮組織協調作用。3、具有吃苦耐勞和奉獻精神。4、善於發現身邊的體育人才。5、擔任過班級體育委員的同學優先考慮。
時間:每學年初,任期一年,原則上不允許中途退出學生會,特殊原因除外。
八、權益部:
要求:1、熱愛工作,有積極服務他人的奉獻精神。2、有良好的交際能力,工作認真負責。2、品學兼優,嚴謹求實 ,態度端正,實事求是。
時間:每學年初,任期一年,原則上不允許中途退出學生會,特殊原因除外。
九、組織部:1、待人熱情,言行得體。2、做事熱心細緻。3、擔任過組織委員的同學優先考慮。
時間:每學年初,任期一年,原則上不允許中途退出學生會,特殊原因除外。
要求:
十、科創部:
要求:1、樂於為師長、同學服務,具有團隊合作精神。2、具有創新意識和工作主動積極性。
時間:每學年初,任期一年,原則上不允許中途退出學生會,特殊原因除外。
十一、紀檢部:
要求:1、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協調能力,吃苦耐勞。2、品學兼優,嚴謹求實,態度端正,實事求是,能協助作好系風、學風建設。3、做過風紀股長的同學優先考慮。
時間:每學年初,任期一年,原則上不允許中途退出學生會,特殊原因除外。
十二、女生部:
要求:1、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能力、協調能力,吃苦耐勞。 2、態度端正,實事求是。
時間:每學年初,任期一年,原則上不允許中途退出學生會,特殊原因除外。
第三章 學生會部門成員的工作範圍與職責
第十條 各部門工作範圍與職責
一、向主席團提交學期工作計畫及部門經費預算;定期向主席團提交工作總結,並交秘書部備案;遇有重大問題,須上報主席團。
二、秘書部:①負責學生會日常工作的處理,包括會議記錄、人事檔案、管理財務和作好資料的收集、整理、存檔工作,確保學生會工作順利進行。②及時宣傳學校、系各項活動,提高學生的參與積極性。③積極關注國家、學院大事,及時做好宣傳工作。④積極發展同兄弟學院及其他相關組織之間的友好關係,同時指導並協調各班班委開展工作。
三、組織部:①負責黨校、學生幹部培訓班的組織工作。②督促檢查學院各班團支部組織生活開展情況;協助團委做好“五四”獎先工作和分團委平時考核工作。③嚴格做好團員的發展工作,團員證的註冊和管理工作,做好團員登記、團費收繳、團員組織關係轉接等工作。④完成學生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四、紀檢部:①負責學院各項活動的秩序與紀律維護。②加強與兄弟院校學生會的聯繫和合作。③檢查學生上課出勤情況。④負責學生幹部日常考勤和會議、活動考勤;糾正不良行為,對違紀違規現象進行處分。
五、宣傳部:①協助學生會其他部門做好各項宣傳工作。各項活動特別是比較大的活動要力爭宣傳的廣泛性和時效性,活動前後要有宣傳。②協助其他組織如團支部等做好一定的宣傳工作。③及時宣傳學校、系各項活動,提高學生的參與積極性。④積極關注國家大事,及時做好宣傳工作。⑤及時反映學院各種新聞,通過多種手段使老師和學生了解院系動態。
六、文藝部:①豐富我系同學的課餘生活,提高同學們的文化修養與文化品位。②激發與培養我院同學在文藝創新與創作方面的激情與靈感。③以文藝的各種喜聞樂見的形式配合宣傳黨、校下達的重要指示與精神,積極回響學校的各種文藝類活動。④積極發展同兄弟學院文藝部及其他相關組織之間的友好關係,同時指導並協調各班文藝委員開展工作。
七、生活部:①負責本系學生的生活細節工作。②做好各種健康知識宣傳,提高學生的健康意識。③每年定期開展關注同學宿舍文化生活得系列活動,將營造良好生活學習環境放在比較重要的位置。④強化維權服務意識,為廣大同學營造良好生活空間。⑤進行學生會財產登記、保管。
八、學習部:①維護廣大同學在獲取知識方面的權利,使同學們獲得更多更好更新的知識,同時積極傳達學校有關部門關於教學與學術方面的一些決定和新舉措。②營造好的學習環境,提高同學的學習興趣,加強學術交流,切實提高同學們的學習成績。③做好資料庫的建立和維護工作。④對學生會內部成員的成績進行監督、考評。
九、體育部:①在會計學院黨總支的領導和分團委的指導與幫助下,獨立自主開展各項體育活動。②豐富我系同學課餘生活,增強同學體質。③嚴格執行學院下達的指示與精神,積極回響學校組織的各種體育活動,為學院爭光。④配合學生會其他各部開展好學生會各項活動。⑤適時聯繫各兄弟學院開展體育聯誼活動,增強我系影響力。
十、外聯部:①負責學生會的外事活動。②加強與兄弟院校學生會的聯繫和合作。③負責學生會大型活動的禮儀接待工作。④及為學生會爭取經費支持。
十一、科創部:①組織各類學習競賽和知識講座,活躍第二課堂,擴大同學們的知識面。②邀請優秀的學生進行經驗交流。③及時為同學們提供有關學習的重要信息和經驗方法,提高學習成績。④配合各專業搞好學科競賽,完成學院及學生會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女生部:①為女生提供各種信息,為女生髮展提供環境和條件,豐富校園女生的生活,提高女生思想修養。②維護女生權益,為女生解決實際問題,組織各種活動,提高女生素質。③開展各種活動,增強男女生之間的了解,溝通,使男女同學不同的思維方式形成互補,共同發展,豐富女生的業餘生活。④協助學生會其他部做好女生的組織工作,以利於活動更好的開展。
十三、權益部:①與學校後勤部門合作,解決同學們在校學習與生活遇到的實際問題,並將有關部門處理結果向全校通報,維護同學們的合法權益,改善同學們的生活質量。②建立多種溝通渠道,積極廣泛地收集同學們的意見和問題,仔細聆聽同學們的聲音,協助相關部門處理與同學們的關係。③廣泛開展維權活動,介紹相關權益知識,引領全校同學增強權益意識;與相關部門合作,結合其工作經驗及構想,創造一系列鮮活而實際的學生會理論成果,修訂各項規章制度。④協助校學生會其他部門開展活動。
第四章 學生會們成員的義務和權利
第十一條 學生會成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1、與學生會幹部履行相同的義務。
2、具有參加學生會成員工作培訓的義務。
3、認真負責完成上級分配任務的義務。
第十二條 學生會成員享有的權利:
1、 按有關規定對學生會各項工作提出建議或意見,並要求取得回應。
2、具有提案權,並可要求獲得學生會各部的配合與協助。
3、具有監督學生會各項活動有序開展及各級工作的權利。
4、具有參加學生會各種活動的權利。
5、有提出辭職、調職、升職的權利。
第五章 學生會成員的管理與考核
第十三條 學生會成員接受學生會幹部的領導、指導、管理與考核。
第十四條 建立例會制度,通過部門例會和全體會議對成員前一階段的工作進行總結,提出建議,並安排下一階段的主要任務。
第十五條 建立考勤制度,每次例會及值班情況必須記錄在案。
第十六條 一、建立評優制度,根據學生會幹部期末部門內部的量化考核情況(由部長行使考核)及主席團意見評比部門成員工作,評選出“優秀部門委員”,頒發獲獎證書並予以適當獎勵。
二、考核分為上學期考核和下學期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選素質拓展獎學金的重要依據。
第十七條 學生會部員免職、辭職程式:
一、部門內部給予不合格部門成員免職辭退,需經由部長、副部長共同一致決定通過,報主席團審批通過後交由秘書部除名、備案。
二、部門成員自己提出辭職,首先必須向所屬部門部長提交書面申請,部長負責主持召開部內會議,通過後上報主席團審批,主席團通過後將回執給所在部,並通知秘書部將其除名、備案。
三、學生會工作正常運作期間,原則上不再選拔招進部門成員,遇有特殊情況除外。正常運作期間,有意願加入學生會成為部門成員的同學,首先必須向相關部門提交書面申請,部長負責主持召開部內會議,根據部門實際情況決定。若部門通過,由部長向主席團提交書面申請,批准後交由秘書部備案。
四、辭職的部門成員在審批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工作或有意改變工作狀態。
五、中途申請加入的同學經審批通過正式成為學生會部門成員,所在部門部長有使之在最短時間內進入工作狀態的義務。
六、免、辭職工作由各部長執行。
七、被免職、辭職的部員須交回工作牌及各項工作材料等。
第十八條 學生會部門成員調職、升職程式:
一、部員申請調職、升職,必須向所在部門部長提交書面申請和簡歷。
由部門部長及副部長與部員所申請調、升職的部門部長及副部長討論研究。
二、部門研究通過上報主席團審批,批准後回執給所在部及調、升部門,通知秘書部調整備案。
三、部員在調、升職審批期間,仍以原部員身份履行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條例的修改權、解釋權及細則制定權屬院系學生會主席團。
第二十條 本條例自通過之日起執行。

規範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制訂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院學生會等全體幹部和部門委員的監督管理,調動工作責任心,激發工作積極性,以形成一套學生會健全、完善的工作制度,特制訂本日常工作規範。
第二條 制訂原則
(一) 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進行,堅持民主評議和主席團意見相結合的原則;
(二) 應堅持從嚴約束,客觀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
(三) 對待犯錯誤的成員,堅持思想教育與處分相結合,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 主席團負責學生會幹部的日常考核和期末總評,對於工作優秀或不稱職的幹部,提出獎勵或處罰意見,並和分團委一起下達。
第二章 處 罰
第四條 處罰等級
(一)、警告;
(二)、勸其退出;
(三)、勒令退出;
(四)、勒令退出並通報批評。
第五條 具體內容
(一) 對於有下述問題的成員,給予警告:
1.參加日常各種有關會議及各項活動、值班遲到或者早退2次者、無故缺席1次者;
2.值班時2次不做值班記錄者、2次不打掃衛生者;
3.部門工作計畫和總結不認真完成1次者;
4.部門承辦活動未提交活動方案及總結1次者;
5.不服從上級、領導指示,自作主張,上級、領導批示意見下達後沒有及時改正1次者;
6.工作拖延、不能按時完成,影響本會工作正常開展者;
7.有意迴避工作,拒絕工作正常聯絡1次者;
8. 有其他不良舉動者。
(二) 對於有下述問題的成員,給予勸其退出處分:
1.參加日常各種有關活動、會議、值班時遲到或早退3次者、無故缺席2次者;
2.值班時3次不做值班記錄者、3次不打掃衛生者;
3.部門工作計畫和總結不認真完成2次者;
4.部門承辦活動未提交活動方案及總結2次者;
5.不服從上級、領導指示,自行其事,上級、領導批示意見下達後沒有及時改正2次者;
6.視工作如負擔,工作散漫、拖延影響本會工作正常開展者;
7.工作失誤影響本會工作正常開展者;
8.私自占有學生會公共財物,情節較輕者;
9.有意迴避工作,拒絕工作正常聯絡2次者;
10.刻意意氣用事影響團結者;
11.有其他部不安分舉動影響較壞者。
(三)對於有下述問題的成員,予以勒令退出:
1.參加有關活動、會議、值班時遲到5次者、無故缺席3次者;
2.值班時5次不做值班記錄者、5次不打掃衛生者;
3.部門工作計畫和總結不認真完成3次者;
4.部門承辦活動未提交活動方案及總結3次者;
5.不服從上級、領導指示,自行其事,上級、領導批示意見下達後沒有及時改正3次以上者;
6.工作散漫、無視紀律,不做好本職工作,不務正業者;
7.工作上有重大失誤影響本會工作正常開展者;
8.有意私自占有或惡意損害學生會公共財物,情節嚴重者;
9.不能在同學中起積極帶頭作用,影響本會聲譽者;
10.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破壞本會聲譽者;
11.屢教不改,有意迴避工作,拒絕工作正常聯絡3次以上者;
12.有其他不良行為影響較惡劣者。
(四)有下列行為者給予勒令退出並通報批評:
1.違犯校規校紀,受到處分者;
2.因有工作不滿情緒導致刻意違犯者;
3.工作中惡意頂撞上級,嚴重影響團結者;
4.有其他嚴重影響學生會工作與形象者。
第三章 獎 勵
第六條 工作積極、認真負責且成績優秀、突出者,經學生會主席團和分團委研究通過將給予獎勵:
(一) 會內表揚;
(二) 推薦為校級優秀學生會幹部、優秀學生會幹部標兵;
(三) 頒發榮譽證書;
(四) 學習優異者,可推薦為入黨積極分子。
第四章 附 則
第七條 本條例的解釋權、修改權及細則制定權屬學會計系系學生會;
第八條 本條例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工作匯報制度

為建立、健全組織結構及其合理運行,減少、避免工作中出現人員負責混亂等現象,提高工作合作度和緊密度,根據《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成員提倡團結協作,努力工作,積極進取,遵守紀律。
二、工作中反對任何形式的敷衍、推委和不負責任。
三、對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就執行情況(包括完成程度、存在問題、最終結果等),須及時匯報,以便使上級及時了解信息,把握全局,正確決策。
四、工作匯報程式:
1.部員的工作情況向部長匯報、負責;有部門內部分組情況的,組員向所在組組長匯報、負責。由部長匯總。
2.各部門部長、副部長向各分管的主席團成員匯報、負責。分管的主席團成員對分管工作內容負責跟進、指導、配合與交流學習。
3.各分管的主席團成員就自己分管工作的總結內容向主席團全體成員匯報、負責。主席對全局工作負責,處理非常規或例外事件,對其他主席團成員有工作通報責任。
4.主席團設專人定期向分團委領導匯報、交流工作。
五、凡工作中不認真負責,未能履行以上制度導致任務不能按時完成,造成不良影響者,除檢討外,根據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會議制度

一、全體會議
1.參加人員:全體學生會成員、各班委、團支部代表, 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可以邀請有關嘉賓。
2.秘書部長主持。根據工作情況決定召開日期和次數。會議由秘書部召集並記錄。
3.會議議題:
根據院系安排組織相關學習,傳達有關檔案、會議精神。
通報主席團會議或其他重大會議決定。
布置和總結工作。
議題的討論及匯報工作。
其他議題。
二、主席團會議
1.參加人員:主席,副主席,副書記。
2.主席召集、主持,秘書部記錄。分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周或每月一次。
3.會議議題:
通報、學習上級領導有關檔案、會議精神。討論、研究會務重大問題並作出決定。檢查、跟進各自分管工作。協商處理突發事件並作出決定。布置工作,分工落實。討論、研究學生會整體發展的各項決策。其他議題。
三、部長例會
1.參加人員:主席,副主席,部長,副部長,部分有關班委、團支部代表。
2.會議由副書記或秘書部長主持,定期召開,每兩周一次。由秘書部召集並作記錄。
3.會議議題:
通報有關檔案、會議精神。討論、研究重大問題。檢查、落實各部工作情況。聽取處理突發事件的意見。依據主席團會議決議分配各部工作。其他議題。
四、部門會議
1.參加人員:部長,副部長,部員,相關人員。
2.會議由部長召集、主持。設專人記錄。分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一次,臨時會議根據部務情況決定。
3.會議議題:
通報、學習上級各種檔案、會議精神及重大問題的決定。
總結和布置工作。
討論部門工作問題,研究並作出決定。
其他議題。
五、班長、團支書聯席會議
1.參加人員:主席團,各班級班長或副班長、團支書,其他相關人員。
2.學生會秘書部召集並主持會議。
3.會議議題:
通報、學習上級領導有關檔案、會議精神。通報學生會近期工作情況及各項決定。討論下放班級的活動、工作的有關情況。其他議題。
六、須知
1.全體會議時,到會人員須佩戴工作牌。
2.出席會議不得遲到、早退、無故缺席。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者須提前向考勤人員請假或指派人員代席。
3.全會及例會考勤實行實名簽到制及點名制,請假書面化。
4.與會人員應認真記錄會議內容摘要。
5.與會人員應遵守其他的會議紀律。

日常管理辦法

為規範學生會辦公室的使用,加強物品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一、辦公室由秘書部和生活部進行專門管理,負有責任。其中,海報展板由宣傳部專管、專用。
二、辦公室物品的借領必須登記。由值班人員完成經辦簽字手續,若值班以外時間借領物品,則由借領人本人在物品登記簿上籤字,標明自己的部門。
三、每次在活動之後生活部要清點一下物品,檢查歸還及耗費情況等,進行記錄。
四、如有物品暫時存放學辦,存放者和值班人員須同時清點物品數量和基本狀態作好記錄。
五、值班人員在離開辦公室前要整理桌面、打掃地面等,保持清潔衛生。
六、每次在完成海報時要注意保持地面、桌面等處的整潔,並對宣傳專櫃進行整理。
七、學生會辦公室鑰匙根據分配情況各自交接,防止交叉流動。鑰匙由專人保管,負責借出、及時收回。確保不因鑰匙問題影響工作正常運行。
八、學生會成員查閱資料後要放回原處。
九、每天最後離開學辦者要關閉所有電源。
十、禁止私用、亂用公物,禁止在白板上亂塗亂畫(白板用作留言、通知、布告等正常工作)。
十一、生活部對物品登記簿上的物品進行歸納,每月一次清單,期末匯總存檔。

工作牌使用辦法

學生會工作牌是學生會成員的身份證明,為規範工作牌的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工作牌由學生會全體成員佩戴。
二、出席全體會議、各種集體活動以及代表本系學生會參加各種活動時必須佩戴。
三、保持工作牌的整潔、不殘缺。
四、工作牌不得轉借他人或作其他用途,否則,一經發現將給予處分。
五、丟失工作牌者須及時報知科創部並交一定的補辦費。
六、凡辭職或免職者,須於3日內將工作牌交回學生會辦公室,由科創部註銷、備案。
七、發生換屆或人員變動,應及時辦理交接手續。

檔案管理辦法

為規範學生會各種文本資料的管理、保存,特制定本辦法:
一、由秘書部負責對各種檔案的收集、匯總、分類、歸檔及保管。
二、各種檔案包括:各種規章制度,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活動策劃書,外聯策劃書,各式電子資料,新聞宣傳稿件,人事資料,及各種考核獎懲辦法,活動參加人員名單,工作或活動跟進說明,值班相關資料等。
三、如有需要傳閱的檔案,由秘書部負責簽發和保管,並予以協調,及時歸還、存檔。
四、各部門設專用檔案盒,部門必須定期作好各種檔案的處理,及時上交、備案,並要不斷充實,做到檔案、資料的多樣、詳盡。
五、各種檔案、重要通知等用完之後由該項目負責人及時歸置主席團和秘書部、相應檔案盒。
六、如有人員變動,應及時辦理檔案、資料的交接手續。

請假制度

為提高學會計學院團委生會成員的紀律性,規範會計學院團委學生會成員的請假,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於分團委學生會成員在日常值勤、各種會議及要求學生會成員參加的一切活動過程中的請假事宜。請假分事前請假和事後請假,二者適用不同規定。
第二條:部長請假,需本人持請假條當面交主席團分管副書記或副主席,副書記或副主席審查後認為請假事由成立的,由分管副書記或副主席簽字批准;審查後認為請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準假。
第三條:幹事請假的,需本人持假條當面交本部門部長,本部門部長審查後認為請假事由成立的,由本部門部長簽字批准;審查後認為請假事由不成立的,不予準假。
第四條:請假條須於值勤、會議或活動前交紀檢部備案。紀檢部有權利對請假事項進行監督。
第五條:沒有請假或未被準假而私自不值勤、不出席會議或不參加活動的,按《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章程》的有關處罰規定執行。
第六條:請假人虛構請假事由或主席團分管副書記、副主席、部長未盡審查職責的,對直接責任人按《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章程》的有關處罰規定執行。
第七條:事後請假僅適用於在事態緊急或事發倉促,或其他客觀上不能按事前請假制度執行。
第八條:事後請假分為在值勤、會議和活動前向部長或副主席的口頭請假並值勤、會議、活動後補交書面假條,陳述請假事由。
第九條:1、各部長事後請假需在請假事後兩天內,由本人持請假條當面交主席或副主席,經主席或副主席審查後認為事後請假成立的,由主席或副主席簽字,補假生效後將假條交組織部消除其缺席記錄;審查後認為事由不成立的,按缺席處理。2、各部門幹事事後請假也在請假事後兩天內,由本人持請假條當面交部長。經部長或審查後,認為事後請假成立的。由部長或副部長簽字。補假生效,並消除其缺席記錄,若審查後認為事由不成立的按缺席處理。
第十條:請各部門嚴守自律,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所有。

投訴監督制度

為加強會計學院團委學生會的自身建設,提高我們會計學院團委學生會的工作、服務質量以及工作效率,增強學生會工作的透明度,經研究決定對學生會實行投訴制度,並把投訴制度列入學生會章程,作為學生會成員考評的重點之一。
歡迎各位老師和同學予以監督,為我們提供寶貴的意見和建議,具體如下:
一、投訴須知
1、投訴人必須在投訴信中註明被投訴人姓名及其職務,投訴日期,寫清楚投訴理由(具體事件)。如果投訴信內容缺上述要素,學生會有權利不接受此投訴。投訴信原則上要註明投訴人姓名,但如果有所顧慮可以匿名投訴。
2、 經查實,如果屬於學生會成員工作態度惡劣或失職,主席團根據事件的輕重,給予當事人教育提醒、警告、嚴重警告、記過、撤消職務(全院公布);如果是投訴人惡意投訴,學生會將把整個事件以書面形式上交到會計系,由我院老師具體處理。
二、投訴範圍
1、違反國家法律,學校紀律者。
2、不認真對待工作、工作不負責者。
3、不熱情接待同學,對同學反映的事情處理不認真者。
4、利用職務徇私舞弊者。
三、投訴路徑
以書面信件的形式投到會計學院團委學生會主席團、學生會各部門或指導老師。
四、投訴程式
1、 投訴程式:向學生會機構或指導老師遞交正式的投訴信,學生會主席團進行調查核實,給予投訴人書面回執。
2、 接到投訴後,必須在3天之內完成事件核實、處理學生會幹部失職行為、給予投訴人書面回執。
五、對以下投訴情況不予受理:
(1)投訴者與被投訴者的個人糾紛問題。
(2、投訴對象不明確。
(3)不屬於系學生會管理範圍。

幹部述職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對學生幹部的監督和管理,全面準確地掌握學生幹部的工作情況,提高學生幹部的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大局意識,依據《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幹部述職應當有利於增強學生幹部自覺接受監督的意識、服務於廣大同學意識,應當有利於促進幹部隊伍的建設。
第三條 幹部述職應當堅持民主與集中相結合。
第四條 幹部述職大會由組織部負責實施。
第五條 學生幹部述職每學年進行一次。
第六條 每學年下學期,學生會應舉行幹部述職大會,主席團及各部部長應就自己一年來的工作向與會代表作客觀、公正的述職。
幹部述職大會的時間由組織部參照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具體安排。
第七條 全體學生幹部述職完畢,應參加統一的民主測評。
第八條 述職人員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將述職報告交指定部門存檔。
述職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述職人員所任職務、任職期限;
(二)述職人員工作的指導思想;
(三)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
(四)述職人員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績和存在的主要問題,以及今後的改進措施;
(五)其他應當闡明的情況。
第九條 述職的結果,將作為對幹部選拔、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十條 對民主測評中民眾意見較大,組織部應在調查核實的基礎上,視情節輕重,進行組織處理。構成違紀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十二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武昌職業學院會計學院分團委學生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