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武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勞動和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擬定全市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局長:尹長興  
  • 地點:武安市
  • 局黨組書記:尹長興  
領導機構,主要職能,

領導機構

姓 名 職 務
武秀其局長
武 文 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就業服務局局長
劉成華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周保良 黨組成員、主任科員
齊安國 黨組成員、副局長
王旭東 黨組成員、副局長
李慶學 黨組成員、副局長、社會保障中心主任
康俊英 副局長(掛職)
許建軍 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趙同付 就業服務局副局長
李海印 就業服務局副局長
溫利增 醫保中心主任
李永斌 公務員管理科科長、政務公開辦主任
賈向紅 副主任科員、醫保中心副主任
賈文方 辦公室主任、法制科科長
王吉奇 調解仲裁管理科科長
秦付祥 勞動監察大隊隊長
郝保良 社會保險科科長
劉 斌 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主任
韓勤書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科長
崔守貴 工資福利科科長

主要職能

科室主要職能
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行政許可服務科)
1、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擬訂局機關工作制度、計畫、總結及有關報告,督查檢查工作進展;承辦重要會議文稿、綜合性匯報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局黨組會、局長辦公會及有關會議會務工作和建議事項的督辦落實;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機關日常事務和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機關公文審核、文電、機要、保密、檔案工作;負責全局機關值班、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和局內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市委、政府交辦事項的督辦落實;負責機關政務信息公開;負責信息宣傳報導;負責全局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局車輛的使用與維護管理工作。
2、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局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評比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全局財務管理、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3、負責制定本系統依法行政規範、執行監督規則和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制定並監督檢查;負責組織重大政策和綜合性政策調研和協調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建議提案;分析工作運行情況;承辦機關法律事務、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
4、負責本部門授權的行政許可及相關的服務事項;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制度改革工作;負責受理各項勞動保障行政許可項目,並全程跟蹤各環節的辦理,提供政策諮詢服務;協調處理行政許可運行中的相關問題;規範行政許可行為。負責入駐市行政服務中心事項和人員管理;承辦局領導和市行政服務中心交辦的工作。
機關服務中心
1、研究擬訂機關事務工作的具體制度並組織實施。
2、負責機關辦公用房統一規劃、調整和管理。
3、負責機關房改、維修、危房改造等工作。
4、負責機關辦公用房、水電暖、食堂、綠化、環境衛生、安全保衛等事務管理與服務工作。
5、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政府採購的規定,協助實施辦公設備、設施、用具的採購工作。
6、負責公務用車的管理、更新、報廢工作。
7、參與管理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環境秩序維護等工作。
公務員管理科(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1、負責在編制使用限額內擬訂報批機關事業單位(年度)增人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人事統計和綜合分析工作。
2、擬訂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考試錄(聘)用、交流、迴避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市政府機關國家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機關)工作人員考試錄用組織工作和調配、交流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錄(聘)用、調配工作;負責政府系統國家公務員培訓教育工作。
3、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審核報批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工勤崗位設定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事業單位人員登記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競爭上崗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直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方案的擬訂審核。
4、負責全市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的組織實施及獎懲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辦法和行政五種獎勵辦法,並組織實施。
5、負責承辦以市長名義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和提請市政府任免人員的任免工作;負責市政府工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和普通科級事業單位及所屬事業單位副股級幹部的考察任免管理;負責歸口管理幹部的檔案管理和使用工作。
6、負責全市政府系統及鄉鎮政務公開工作。
政務公開辦公室
1、負責審核市政府系統和鄉鎮推行政務公開、辦事制度公開、職權公開和承諾公開。
2、對各部門和鄉鎮在公開過程中進行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3、負責對部門和鄉鎮政務公開情況匯總分析通報工作。
調解仲裁管理科(勞動關係科、信訪科)
負責擬訂全市勞動契約、集體契約、用工備案制度和勞務派遣規則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政策、制度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指導全市並參與中省直機關企事業單位跨區域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處理;指導建立全市勞動人事仲裁機構體系建設;指導開展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協調處理涉及本局的信訪事項。負責涉及本局相關工作的應急管理和維護穩定。擬訂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政策;負責審核市屬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安置方案。之低昂勞動關係調整的基本政策;綜合管理全市勞動關係協調工作。參與全市企業市級以上勞動模範的評定工作。
勞動監察大隊
1、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督促用人單位貫徹執行。2、檢查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
3、受理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投訴。4、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
人才交流中心
1、負責制定全市人才的引進、培養規劃。
2、負責全市人才中介機構的審批和監督管理。
3、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員辭職、辭退的審批。
4、負責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的制定。
5、負責全市人才流動和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等各項手續辦理。
6、負責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推薦、指導、派遣等業務工作。
社會保障中心
1、負責全市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市行政區域內各類企業職工和個體勞動者參加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的征繳和擴面工作。
2、負責養老、失業、工傷社會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與給付。
3、做好離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
4、負責社會保險工作的宣傳教育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幹部職工的業務培訓。
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1、擬定醫療保險的政策規定並貫徹實施。
2、負責全市各用人單位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籌集和管理使用。
3、負責全市各用人單位生育保險費的籌集和管理使用。
4、負責離休幹部醫療費用的籌集和管理使用。
5、負責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定點資格的審定、管理。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心
1、負責全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農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的基金征繳、發放以及經辦管理等工作。
2、負責老農保的個人賬戶清理整頓、結算合併等工作。
3、負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征地手續的組卷和社會保險費的提取等工作。
4、負責做好享保人員的資格認證等工作。
5、負責全市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農村支部書記養老保險、老農保等險種的政策宣傳和解釋等工作。
社會保險科
1、貫徹落實企事業單位、城鎮居民和其他勞動者基本養老保險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政策及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監督指導擴面工作;負責企業離休人員享受生活護理費鑑定及標準核准;負責企業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確認及連續工齡接續;負責全市特殊工種的認定和管理;貫徹落實企業職工因工傷殘和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政策;按有關標準,具體負責全市企業職工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退職鑑定及條件的初審並負責上報複審、審批;承辦全市企業職工正常退休核准;受邯鄲市局委託承辦全市企業職工特殊工種提前退休審批;負責企業職工及離休人員遺屬待遇審批。
2、貫徹落實省、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標準;擬訂全市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監督指導擴面工作;擬訂全市工傷預防、工傷醫療、工傷康復政策及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工傷認定、醫療、康復、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認定,工傷、職業病傷殘等級鑑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的審核上報工作。
3、監督指導落實醫療保險政策及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工作,監督指導落實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及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服務工作。
4、擬訂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運營政策和運營機構資格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社會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參與管理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監督基金投資運營情況;負責管理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檢查證;負責社會保險基金審計。
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1、綜合管理全市工人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鑑定工作。
2、負責鑑定機構資格審批工作。
3、負責民辦培訓機構的審批、管理、監督、教研工作。
4、負責技工學校的初審及業務管理。
5、建立和完善職業資格評價體系,落實就業準入政策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負責初、中級的職業資格證書核發。
6、負責全市技能大賽審批及組織領導工作。
7、負責機關事業單位技術工人等級申報、評定、考核工作。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
擬訂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專家、學術技術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培養和管理;負責專家諮詢工作;承辦市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改革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評定、考試、職務聘任的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有突出貢獻專家選拔工作。
工資福利科
1、負責市直單位新錄用人員、大中專畢業生定級待遇及調動和受處分等人員工資待遇確定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齡計算工作;研究完善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疾病、工傷、生育停工期待遇的政策規定;擬訂全市機關、事業單位福利工作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負責歸口乾部職工的工資檔案管理工作。
2、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綜合管理全市工資統計年報工作。負責勞動和社會保障的統計工作。
勞動就業服務局
1、負責城鄉勞動力統籌管理。
2、負責勞動力市場建設、管理和職業介紹。
3、負責就業前訓練和失業人員轉業轉崗培訓。
4、負責勞服企業和社區就業服務。
5、負責失業保險的人員檔案管理、登統和《就業失業證》的發放。
6、負責農村勞動力開發轉移和勞務輸出。
7、負責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和勞務派遣業務。
勞動保障事務站主要職能
勞動保障事務站(22個)
城關勞動保障事務站 康二城勞動保障事務站
北安莊勞動保障事務站 伯延勞動保障事務站
淑村勞動保障事務站 午汲勞動保障事務站
磁山勞動保障事務站 上團城勞動保障事務站
徘徊勞動保障事務站 石洞勞動保障事務站
冶陶勞動保障事務站 馬家莊勞動保障事務站
賀進勞動保障事務站 西寺莊勞動保障事務站
陽邑勞動保障事務站 管陶勞動保障事務站
活水勞動保障事務站 西土山勞動保障事務站
礦山勞動保障事務站 大同勞動保障事務站
北安樂勞動保障事務站 邑城勞動保障事務站
勞動保障事務站主要職能
一、負責本轄區內勞動力統籌管理;二、負責本轄區勞務輸出和勞動力轉移工作;三、負責本轄區內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的征繳和發放工作;四、負責本轄區內日常勞動監察工作和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工作;五、協助勞動就業服務局搞好本轄區內農民工培訓工作;六、負責本轄區內企業離退休人員退管服務工作;七、負責本轄區內職業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征繳工作;八、協助局各科室完成各延伸業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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