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2018年1月10日,景德鎮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任命:歐陽國為
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副庭長。
2023年3月28日,景德鎮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任命:歐陽國為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所獲榮譽
2019年1月,榮獲“全國優秀法官”稱號。
人物事跡
爭做忠實履職、公正司法的裁判者。近年來,他年均辦案超出100件,每一起案件,除了需要吃透案情、精熟法律、判定法律關係外,還要具有一顆公正之心,能抵制住各種誘惑,排除案外干擾,努力實現法理、事理、情理的統一。在辦案過程中,他保持做到翻閱兩次以上案卷和摘錄案件信息的習慣,熟知後才進行審理,所辦案件沒有進入再審程式,沒有引發重大信訪,很少有一審案件提起抗訴及被省院改發。
他承辦重大複雜的民事案件和院裡交辦的案件,如王某火等與樂平市某煤礦勞動爭議案、張某等57人與江西某股份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這些案件所涉主體眾多、矛盾持久複雜,信訪壓力大,且有的經過媒體報導後持續發酵,審理消化難度極大,像樂平市某煤礦案在進入訴訟程式之前受到中央電視台《焦點訪談》欄目關注和報導,形成了重大影響。院領導把案件交給他辦,是滿滿的信任與肯定,這些案件最後基本上都可以順利解決。他承辦和編寫的案例入選全省十大勞動爭議典型案例、第三屆全國法院百篇優秀裁判文書等,先後獲評全省、全國優秀法官,被景德鎮陶瓷大學聘為校外碩士生導師。
爭做飽含真情、心繫民眾的服務者。來法院前,他在鄉村中學任教五年,對百姓法律意識的淡薄有很深感受。在案件審理中,他認真對待百姓訴求,耐心傾聽當事人意見,對偏遠地區來的農民和其他弱勢群體在審理程式上會予關照。尤其是對醫療事故損害、工傷勞動爭議、人身侵權案件的審理,做到快審快結,及時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他說:“作為一名法官,避免不了多次做工作卻無功而返,避免不了當事人的不理解、指責、埋怨,避免不了所要承受的壓力和委屈,但當案結事了、矛盾得以平息、糾紛得以解決,真心換得真情,司法公信力得以體現之時,所有的付出都很值得。”
爭做執著奮進、勇於創新的前行者。在司法審判中,他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梳理提煉規律性認識,既總結提升辦案水平,也促進自身的調研能力。在此基礎上,他在《中國社會科學文摘》《西南民族大學學報》《陝西行政學院學報》《江西法院案例選》《司法縱橫》發表論文、案例十餘篇,調研成果在最高院、中國法學會、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獲得獎項,2019年12月被評為全省法院綜合調研骨幹。
爭做銘記黨恩,幹事創業的奔跑者。他的家鄉是安徽六安市裕安區,那裡是著名的紅色老區,農村出生的他,實現知識改變命運的脫變,大學、研究生畢業後,來到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始終銘記感恩情懷,廉潔自律,公正司法,成為一名幹事創業的奔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