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服裝,是歐洲中世紀服裝。其上衣流行前開襟式,將前襟分成兩片。女式衣服為系帶緊身衣,上衣緊貼身體,下面是寬大的衣裙等。中世紀初期,歐洲人服裝簡樸,平民貴族衣式相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歐洲服裝
- 上衣:流行前開襟式
- 下裝:寬大的衣裙
- 時間:歐洲中世紀
服飾習俗
中世紀宗教統治下歐洲服裝的顏色、式樣都很單調,顏色尚黑、灰、白三色,衣服式樣以拖地長袍為主。古羅馬豪華的拖加袍被廢棄了。
中世紀初期,歐洲人服裝簡樸,平民貴族衣式相同。
發展歷史
一塊大布不同。
歐洲服裝 - 13 世紀
冬天穿短外衣和無袖套頭衣。婦女穿長袍,中間有縫,可便於勞動,收穫時裙子口袋可裝農作物。當時禁止農民穿好料子及顏色華麗的衣服。
14 世紀男士的袷衣流行,袷衣兩層,十分貼身,衣袖設計合理,可以自由活動手臂,便於全身活動。袷衣上有十幾個扣子,袷衣襯裡有細帶可將瘦腿褲上端與之相連線;緊身外衣穿在袷衣之外,高領外衣興起於14 世紀末;衣領將兩耳覆蓋,頸後衣領蓋過後腦,下部裙衣拖至地面;這時期的斗篷用一組扣子固定在身上,外觀為圓弧形,又長又寬。婦女服裝主要是帶袖緊外衣和無袖長衫。由一塊布作成,領口寬,衣領偏低,這就是14 世紀歐洲婦女流行的袒領衫,領口有圓形、角形、方形,領口開得很大,露出胸的上半部,上身有無袖、短袖的,臂膀裸露,腰帶提得很高。男女服裝都講究裝飾。男褲與鞋連成一體,腳掌以皮革為底,腳下還穿無底長靴,靴上帶有馬刺。緊身男褲是兩條褲管分開穿著,前後有長外衣遮擋。後來上衣越來越短變成夾克式外衣,15 世紀外衣更短,成為不能遮羞的服飾。婦女的袒領晚禮服與男人的短外衣服裝遭到神父的反對。15 世紀宗教改革家楊.胡斯指出“由於女人穿著脖頸大開特開的服裝,所以任何一個人都能直接看到她們閃爍光輝的肌膚直至裸露的半個乳房。”(《羞恥心的文化史》施萊貝爾著三聯書店)
男人服飾的變化也被人認為是不文雅。1390 年在召開宗教會議的康斯坦茨地方市議會頒布了告示:“僅穿短上衣出入舞會或上街的人要格外留意,要將身體前後遮蓋好,不要露出恥部。”(《羞恥心文化史》83 頁)告示發出不久短褲加長,並且與類似襪子的腳部的裝飾縫在一起,後來又出現了用結實布料縫製的股袋,用以遮住恥部。
英國議院對於平民、普通騎士,穿的衣服與貴族穿著相同不能容忍,對於服飾上的追求刺激也極力反對,愛德華四世時,英國下院提出了這樣的檔案:“不允許勛爵等級以下的任何騎士 .或任何普通人,使用並穿戴任何大禮服、夾克衫、大氅。但衣著必足以下長度:當他直立時,衣著能遮蓋住其陰部和臀部。勳爵或任何更高一級的貴族,則不受此限制。”(布雷多克著《婚床》,三聯書店)。
14 世紀時興一種染色服裝,上衣左邊一種顏色,右邊一種顏色,褲子左右腿各為一種顏色,全身上下左右分四部分分別染色。15 世紀初見習騎士的服裝從帽子至靴子都用黑、白、淺綠三色互相組合而成。一般流行的是紅、黑、綠、紫幾種顏色。褲、鞋、帽、背心都可如此分。褲子可以內側為紫,外側為黑。(引《世界風俗.衣住篇》)
中世紀衣服上繡的花紋以家徽為最常見。家徽本來是十字軍東征識別敵我的記號,後來成為大家庭和一般市民家庭的記號。14 世紀盛行尊重身分和家族之風,婦女衣上多繡大型家徽圖案,已婚婦女把婆家娘家的家徽分別繡在衣服左右。
15 世紀婦女服裝向男裝靠近,寬鬆的長衣腰間系帶,外衣用寬大彩帶束腰,上掛有短劍,頭戴男士小罩帽,腳穿尖頭鞋。
中世紀婦女髮式及帽式。12 世紀婦女習慣地把頭髮梳在後面,扎兩個辮子順兩頰垂下。13—14 世紀婦女以方形白麻布包頭,在頭頂打結,或在耳際用髮夾別住,只露出面部。中世紀頭巾式樣很多,有的與現代修女頭巾相似,一直圍到頸部以下。年輕姑娘可以在節日戴上花冠,已婚者是不允許的。15世紀在哥德式尖頂建築的影響下,產生了相似的審美觀的服飾,V 字領、尖鞋、希南帽。希南帽呈圓錐形,內部用鐵絲或漿糊使其成型,尖為40 度角,高九英寸至三英尺,帽子上垂著薄紗(用高級麻布作),帽有圓環固定,前沿還可加天鵝絨。帽子價格昂貴。帽子有一個角的也有兩個角的,有的呈展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