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仔說唱

歌仔說唱

閩南人把歌謠稱為歌仔。有閩南人就有歌仔。歌仔可分為兩大類,一是以抒情為主的民歌、小調、雜歌;一是有人物情節的故事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歌仔說唱
  • 地理標誌:福建
閩南人把歌謠稱為歌仔。有閩南人就有歌仔。歌仔可分為兩大類,一是以抒情為主的民歌、小調、雜歌;一是有人物情節的故事歌。後者又分為三種,一是民間流傳的長篇故事,如《陳三歌》、《烏白蛇》等;一是中小型的段子,如《過番歌》、《海底反》等;一是勸善歌,如《二十四孝》、《鴉片歌》等。這幾種歌仔都有書坊刊刻的唱本,俗稱歌仔冊。
由於有歌仔冊,這類歌仔的流傳很廣,而且較為統一。但一般民眾只能演唱其中最流行的一二首,只有專業的演唱者和少數業餘愛好者方能掌握全本的唱調和曲牌。他們的演唱就被稱為“歌仔唱”,20世紀50年代正名為“歌仔說唱”。
歌仔說唱語言生動詼諧、平仄押韻,唱腔或粗獷豪放、雄渾有力,或溫文婉約、幽雅纖細,色彩濃烈,曲調優美,是閩南民間說唱藝術的瑰寶。
閩南早年專業的歌仔說唱主要有兩種人。一是手持月琴的走唱藝人,大多是盲人。他(她)沿街而行,月琴上懸有一些小竹片,烙刻著盲人可以摸出的記號。顧客並不知道記號為何,盲人便告訴你是曲名《留傘》或《十八相送》等。然後就為你演唱,唱完告訴你這一簽說明你的什麼運氣。也有的並不算命,只唱一些太平歌取悅聽眾以乞討。閩南著名的盧菊、台灣著名的陳達就都是手把月琴,以歌為生。
另一種是走江湖賣膏藥的民間藝人,一般以大廣弦或殼仔弦伴奏,自拉自唱,或再找一人對唱。這類人往往有較高的演唱技巧和即興表演能力,能說會唱,是近代歌仔說唱的創始者。如廈門的王雅忠、台灣的汪思明皆賣藥出身,最後發展到錄製唱片,收徒開館。
20世紀50年代以後,廈門曲藝界對歌仔說唱大膽創新,不但創作許多新的作品,還創造了荷葉說唱等新形式。當時廈門蘇朝潤參加全國曲藝調演,學習四川被喻為“荷葉”的鑔這一道具,說唱時,一手拿著甩板和狀似荷葉的蘇鑔,一手拿著竹箸,配合戲曲的節奏,邊唱邊打蘇鑔或甩甩板。樂隊採用歌仔戲樂器,一般以大廣弦為主弦,加月琴、南北三弦和竹笛。
今廈門地區流行的主要是月琴彈唱和荷葉說唱,但演出日漸稀少,傳承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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