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證漲跌停

根據交易所《權證暫行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權證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

大多數權證投資者都知道,權證的漲跌停板制度跟股票是不一樣的。股票每天的漲跌幅限制一般為10%,而不同權證每天的漲跌幅限制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別:某些認購證漲停幅度只有百分之十幾,而某些認沽證的漲停幅度則可能高達百分之幾百,並且同一權證不同的交易日漲跌停幅度也不相同。這就使很多投資者感到困惑:權證的漲跌停價格究竟是如何計算出來的?這樣的漲跌停板制度有何意義?本期我們來回答這兩個問題。
根據交易所《權證暫行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權證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按下列公式計算:
權證漲停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當日漲停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125%×行權比例
權證跌停價格=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標的證券前一日收盤價-標的證券當日跌停價格)×125%×行權比例
當計算結果小於等於零時,權證跌停價格為零。
例如:A公司權證的某日收盤價是4元,A公司股票收盤價是16元,行權比例為1。次日A公司股票最多可以上漲或下跌10%,即1.60元;而權證次日可以上漲或下跌的幅度為2元[=(17.60-16)x125%x1],漲跌幅比例高達50%。
另外,投資者還應該注意的是,股票在上市首日無漲跌幅限制,而權證則仍根據以上公式計算漲跌停價格,公式中的“權證前一日收盤價格”則以權證的開盤參考價代替。
我國對於權證漲跌幅限制的規定,一方面可以防範市場上的過度投機行為,另一方面,利用漲跌幅的絕對價格而非百分比來進行限制,放寬了權證的波動空間,符合權證具備槓桿效應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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