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為民

權為民,又叫“權為民所用”,是中國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中央書記處成員上任伊始考察西柏坡時提出來的“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中的一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權為民
  • 別名:權為民所用
  • 提出者:中國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
  • 釋義: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
含義介紹
其含義是,要正確看待和運用手中的權力,始終以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的事業為重,為人民掌好權,用好權,用人民賦予的權力服務於人民、造福於人民,絕不以權謀私。這句話表現了中國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特徵,又體現了黨員幹部牢固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的現實要求,發人深省,催人奮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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