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玥聰,成都某企業負責人。
2024年10月,因被指犯契約詐欺罪遭羈押7年、最終獲判無罪的成都一企業負責人樊玥聰,獲釋後向法院提交了總計15548278.32元的國家賠償申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樊玥聰
- 國籍:中國
人物經歷,人物事件,
人物經歷
成都某企業負責人
人物事件
樊玥聰實際控制的企業與成都移動存在流量統付業務合作。期間,雙方因契約約定中的流量折扣是“7”折還是“1”折問題產生糾紛。2016年5月,成都移動隨後以契約被篡改為由,向成都公安報案。不久,樊玥聰和其公司另一負責人許琰瑋因涉嫌契約詐欺罪被公安部門刑事拘留。
2019年9月2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契約詐欺罪,判處樊玥聰有期徒刑十一年,判處許琰瑋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一審宣判後,樊玥聰等人不服,向四川省高院提起抗訴。四川省高院於2021年8月16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成都中院經重審,2022年12月28日仍判被告人構成詐欺罪,樊玥聰、許琰瑋仍然不服,再次向四川高院提起抗訴。
四川省高院經審理查明,認定契約中“7”折被篡改為“1”折證據不足,且以“1”折對抗“7”折資費屬於契約違約,是常見的買賣契約糾紛,並不符合詐欺罪構成要件。
2024年8月6日,四川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宣告樊玥聰、許琰瑋、尹世偉無罪。此時,樊玥聰、許琰瑋已被羈押在看守所7年。
2024年10月12日,樊玥聰、許琰瑋向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澎湃新聞注意到,樊玥聰在申請書中提出賠償人身自由賠償金 6,140,278.32 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 5,000,000.00 元;賠償查扣財產損失賠償金共 2,558,000.00 元;賠償支付刑事訴訟中賠償請求人應訴喊冤的合理支出 1,850,000.00 元,以上合計人民幣 15,548,278.32 元。
申請書中,他們還要求賠償義務機關在多家媒體上賠禮道歉,以恢復他們的名譽,消除錯判帶來的負面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