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東黎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樂東黎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是負責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縣政府工作部門,內設物價局(副科級),掛縣經濟動員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樂東黎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
  • 副局長:陳民忠 高中冠 
  • 上級部門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能
1、貫徹行黨和國家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依法制定並組織實施本縣物價管理工作發展計畫、規劃、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和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規劃和年度計畫。
2、負責全縣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3、負責匯總和分析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進行全縣巨觀經濟的預測、監測,研究提出綜合運用財稅,金融和價格等重要經濟手段的政策建議。
4、提出本縣全社會固定資產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布局;安排全縣財政性建設資金和建設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監督國家和縣財政撥款建設項目;安排利用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參與管理全縣建設項目的招投標工作。
5、研究提出全縣利用外資的發展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全縣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6、負責全縣招商引資工作,根據本縣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制定投資招商計畫;組織、指導相關的招商活動,牽頭組織招商項目的洽談、接待。
7、負責在許可權範圍內的項目立項,並組織評估和上報;參與監督、檢查全縣建設項目的建設進度、工程質量、資金使用、概算控制情況;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工作。
8、貫徹實施價格政策,監督價格政策的執行,調控價格總水平,制定和調整縣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與收費標準。
9、負責做好重要商品縣內供求和進口的總量平衡及重要農產品進出品計畫,搞好全縣糧食巨觀調控,指導、監督縣內重要商品的儲備、輪換和國家投放,引導和調控市場。
10、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建設與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推進科學技術成果的產業化。
11、負責全縣價格預測和工農產品價格成本調查情況;做好物價政策法規的宣傳、諮詢、贓物評估和價格舉報工作。
12、負責制定全縣"農轉非"人口控制計畫並向上級部門申報;安排全縣"農轉非"計畫指標。
13、研究制定全縣投資融資、計畫、價格等方面體制改革方案或實施辦法,並組織實施。
14、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的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其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15、承辦縣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指導檢查全縣發展計畫、物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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