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遺贈

概括遺贈又稱“總括遺贈”、“包括遺贈”。遺贈人以遺囑方式將自己的財產及財產上的權利義務在其死後全部贈與一人或數人的意思表示。在總括遺贈中,遺贈受領人有權要求占有遺產的繼承人移交遺贈的財產。

如果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共同繼承該遺產時,應按其受遺贈財產的比例,對遺產的僨務及負擔負清償義務,同時對其受遺贈財產的抵押及負擔,也應負全部的清償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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