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主導

業主主導

業主主導是指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以業主的需要為核心,將業主置於首要地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業主主導 
  • 類型:經濟術語
重要性
強調業主主導,是現匪充付代物業管理與傳統體制下房屋管理的根本區別。在傳統的房屋管理體制下,房屋一般都屬於公有,用戶被動地接受管理,而在新的物業管理體制下,業主真正成了物業的主人,有權選聘寒驗組備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的各種服務收頌民判籃費標準促設凶也需要由業主享祖茅和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契約中約定。業主有權制定、修改業主公約;選舉、更換業主委員會委員,監督業主委員會的工作;選聘、解聘物業管理企業;決定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捉腿,主蜜遷並監督實施;制定、修改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規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有關物業管理的職責。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