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昌齡(1884~1954)
學者,社會賢達。字錫九,蠡縣北高晃村人。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中舉人,著有《蠶桑栽培新說》、《蠶桑學》等書。楚昌齡視教育為發展科學技術的基石,在吉林大學任教6年。後在保定創辦河北大學,自任蠶科主任,併兼任育德中學、保定第六中學的國文教員,劉少奇曾聽過其講課。1925年,出任河北省農礦廳廳長。1929年任河北省第二林墾局長,駐易縣清西陵,在易縣創辦河北省第八農業中學。1934年, 省政府調楚昌齡到邢台任河北省第五林務局局長。到任後,他帶領當地民眾大搞植樹造林,改沙治鹼,使幾萬畝鹽鹼沙荒地變成良田。1937年,楚昌齡調河南省 任農業改進所所長,主持農業研究試驗工作,引進優良品種,有斯字棉、托字棉、谷種、桐樹、桑樹等。後調任陝西省宜川農林改進所所長。新中國成立後,任政務 院農林部參事,後在西安養病。楚昌齡多才多藝,善書畫,工詩賦,至今蠡縣、博野等不少地方還有他書寫的碑文、條幅。
基本介紹
- 本名:楚昌齡
- 別稱:楚九公
- 字號:錫九
- 所處時代:清明民國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河北蠡縣北高晃村
- 出生時間:1884
- 去世時間:1954
- 主要作品:《蠶桑栽培新說》、《蠶桑學》
- 主要成就:著有《蠶桑栽培新說》、《蠶桑學》等書。
(1884~1954)字錫九。蠡縣北高晃村人。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中舉人。光緒三十年(1904),被清政府拔為貢生,去京師國子監學習。翌年,清政府在保定創辦直隸農業專科學校,廣招天下舉人才子應試,在1500名考生中,他考取第一名。在校攻讀6年,潛心鑽研學業,尤對農、林業造詣深邃,著有《蠶桑栽培新說》、《蠶桑學》等書。宣統三年(1911)畢業時,學校賜予“農科舉人”,被清政府優先錄用為候補知縣,不久決定保送日本深造。
他認為中國應以農為本,決心鑽研農科,以促進中國農業發展,毅然放棄東渡機會。他視教育為發展科學技術的基石,熱心教育事業,在吉林大學任教6年。1917年因母病辭職返鄉。後在保定參與創辦河北大學,自任蠶科主任,決心在蠶桑事業上做出一番成績。他還兼任育德中學、保定第六中學的國文教員,劉少奇曾聽過其講課。1925年任直隸省農礦廳廳長。1929年兼任河北省第二林墾局局長,駐易縣清西陵,在易縣創辦了河北省第八農業中學。當時易縣縣長冉東江(楚的同學)測量西陵地基時,企圖從中作弊牟取私利,被他怒斥:“今日貪贓,明日賣國,什麼東西!”(冉在抗日戰爭時期即投降日軍,任保定道尹,日本投降後因罪大惡極被槍斃)。
1930年,舊政府改組,他辭職回鄉,因其為官清廉,返鄉後家境貧寒,有人勸他求助於軍閥張蔭梧(楚昌齡同學),他說:“甘守清貧死溝壑,決不乞憐張蔭梧!”同年,縣長陳錫疇聘請楚昌齡主持編纂《蠡縣誌》,並委任他為縣建設局局長,同時招社會名流和學者陳兆梅、彭法三、曹承宗等人協助編修工作,歷時6年,寫出第一稿(因戰亂遺失)。1933年,張蔭梧上報省政府批覆,欲將滹沱河、瀦龍河二河挖通。他得知訊息後,即與博野縣馬景南聯名到天津高等法院告狀,控訴張蔭梧引滹入瀦的10大害處,後法院批示:“引滹入瀦,嫁禍於人。”省政府被迫收回成命,瀦龍河下遊人民免除洪澇災害。
1934年,河北省政府調楚昌齡到邢台任省第五林務局局長。到任後,他帶領當地民眾大搞植樹造林,改沙治鹼,幾萬畝鹽鹼沙荒地變成良田。1937年,他調河南省任農業改進所所長,主持農業研究試驗工作,引進優良品種,有斯字棉、托字棉、谷種、桐樹、桑樹等。後調任陝西省宜川農林改進所所長。新中國成立後,任政務院農林部參事,後在西安養病。
他多才多藝,善書畫,工詩賦,撰寫碑銘尤為常見。至今蠡縣、博野等縣不少地方還有他書寫的碑文、條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