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玉霞(1996年上海硫酸毀容案罪犯)

楊玉霞(1996年上海硫酸毀容案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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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9月11日的上海,發生了一件轟動全國的毀容案件,一個名叫楊玉霞的28歲女子,先後向無辜的顧夏萍、徐麗君母女澆潑高濃度硫酸,造成她們的面部和身體嚴重受傷,三個月後,楊玉霞本人被執行槍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玉霞 
  • 職業:教師 
  • 性別:女 
  • 槍決日期:1996年12月10日 
  • 主要罪行:先後向無辜的顧夏萍、徐麗君母女澆潑高濃度硫酸,造成她們的面部和身體嚴重受傷 
人物經歷,案件審判,執行死刑,

人物經歷

1996年9月11日中午,楊玉霞來到年僅8歲的徐麗君就讀的上海市殷行一小,把她從學校帶到了一個建築工地,將濃度為95%的硫酸從這位國小三年級女生頭頂澆下。
徐麗君跑到路邊求救,隨後被路人送往醫院。幾分鐘後,楊玉霞騎著腳踏車,來到徐麗君家,又將硫酸潑向了她的母親,36歲的顧夏萍。
楊玉霞,是上海市開魯路第一國小的教師。她在對顧夏萍母女倆實施傷害時,自己的雙手也被硫酸灼傷,去醫院包紮後,當天下午3點,在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機關自首。

案件審判

對於楊玉霞所犯罪行的性質,公安、檢察、法院一致認定是“故意傷害”,但是,該如何對其量刑,在法務部門和社會上出現了爭論和分歧。
首先是對楊玉霞的自首行為如何看待。
爭論的第二點,是楊玉霞認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因為徐國初和她的婚外戀造成的,自己也是受害者。
造成對楊玉霞量刑分歧的第三個原因,是楊玉霞在法庭上表現出的悔恨和贖罪感。

執行死刑

1996年12月10日 楊玉霞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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