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俊青(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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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俊青是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副行長,其任職資格於2024年10月經深圳金融監管局核准。楊俊青此前曾任中國銀行十堰分行行長、中國銀行甘肅分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等職務。在2022年,他曾因中國銀行十堰分行違規發放貸款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而被監管部門予以警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楊俊青
  • 機構:中國銀行
  • 職位:副行長
  • 任職時間:2024年10月10日   
  • 處罰記錄:2022年被警告  
  • 前職務:十堰分行行長 
任職經歷,處罰情況,監管批覆要求,

任職經歷

2024年10月12日,楊俊青被核准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副行長。同年10月12日,深圳金融監管局正式核准其任職資格,並要求其在3個月內到任。此前,楊俊青歷任中國銀行十堰分行行長、中國銀行甘肅分行黨委委員兼紀委書記等職務。

處罰情況

2022年11月30日,中國銀行十堰分行因違規發放貸款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被罰款50萬元,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副行長楊俊青作為責任人之一被予以警告。時任中國銀行深圳市分行副行長的楊俊青作為責任人之一,被中國銀保監會湖北監管局予以警告。

監管批覆要求

深圳金融監管局在核准楊俊青任職資格的批覆中要求,其應持續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增強風險合規意識,並忠實勤勉履行副行長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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