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碼支付安全技術規範(試行)

條碼支付安全技術規範(試行),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有關部署,鼓勵並規範金融創新,引導信息技術在金融領域正確套用,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配套印發了《條碼支付安全技術規範(試行)》和《條碼支付受理終端技術規範(試行)》(銀辦發〔2017〕242號發布),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

條碼支付安全技術規範(試行)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第五次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有關部署,鼓勵並規範金融創新,引導信息技術在金融領域正確套用,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人民銀行日前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條碼支付業務規範(試行)>的通知》(銀髮〔2017〕296號),配套印發了《條碼支付安全技術規範(試行)》和《條碼支付受理終端技術規範(試行)》(銀辦發〔2017〕242號發布),自2018年4月1日起實施。
近年來條碼支付業務快速發展,在小額、便民支付領域顯現出門檻低、使用便捷的優勢,市場份額持續增長,成為移動支付發展的重要體現形式。同時,條碼支付的技術實現方式和業務風險相對傳統銀行卡支付具有其特殊性,部分市場機構在業務開展中也存在擾亂公平競爭秩序、支付風險防範不到位等問題。人民銀行秉承有效平衡鼓勵創新與防範風險原則,一直密切關注創新支付業務發展。為促進條碼支付健康可持續發展,人民銀行指導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組織市場機構、專家學者就條碼支付相關問題開展充分研討並達成高度共識,研究制定了相應業務規範和技術規範。在業務規範方面,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涉及跨行交易時,必須通過人民銀行清算系統或者合法清算機構處理,支付機構還應符合相應的業務資質要求。為消費者提供條碼支付付款服務的,應當立足於小額、便民市場定位,按照風險防範能力等級,對條碼支付額度進行分級管理,在風險防範和支付便捷中取得有效平衡。為特約商戶提供條碼支付收單服務的,應執行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相關要求,切實履行商戶管理、交易風險監測等收單主體責任,強化對收單外包機構管理。
在技術規範方面,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和清算機構要加強條碼支付技術風險防控,合理運用支付標記化、可信執行環境、條碼防偽識別等手段,提升條碼支付客戶端軟體安全防護能力,規範條碼支付交易報文管理,保障交易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追溯性,構建以受理終端註冊、大數據分析為基礎的條碼支付創新風險管理機制。要加強標準落地實施,強化條碼支付產品質量和安全管理,提升條碼支付產品的技術標準符合性和安全性,切實保障金融消費者的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
上述通知和規範旨在遵循“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指導產業各方正確處理安全與發展的關係,在嚴守金融安全底線和業務規範的基礎上開展支付創新,提供安全、高效的條碼支付服務,積極推進普惠金融發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支付產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為人民民眾提供安全便利的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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