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斯-蘭德物種瀕危等級標準

中文名稱梅斯-蘭德物種瀕危等級標準
英文名稱Mace-Lande Species Endangerment Criteria
定  義1991年, 英國學者梅斯(G. Mace)和蘭德(R. Lande)提出,根據在一定時間內物種的滅絕機率來確定物種瀕危等級的思想,據此制定了一套物種瀕危標準。1994年11月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第40次理事會會議正式通過了經過修訂的梅斯-蘭德物種瀕危等級標準作為新的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瀕危物種等級標準系統。
套用學科生態學(一級學科),保護生態學(二級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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