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安局

梅州市公安局

梅州市公安局是梅州市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受梅州市人民政府廣東省公安廳雙重領導。全市5縣1縣級市都設有公安局,另設有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區分局、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梅州市公安局梅縣機場分局,在鎮、鄉、街道都設有派出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梅州市公安局
  • 外文名:Meizhou City Public
  • 地址:梅州市梅江區嘉應東路1號
  • 郵編:514000
職能職責,內設機構,主要成員,

職能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公安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地方公安局規範性檔案、規章;部署全市公安工作,並指導、檢查落實。
梅州市公安局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預測轄區社會治安新情況、新問題,為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廳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並提出對策。
三、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組織建設和公安民警隊伍建設,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四、指導對危害國內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組織、協調對全市重大案件、重大事件的偵查、處置,必要時直接偵查、處置。
五、指導、管理出入境工作和外國人在梅州市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管理、指導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七、指導、監督地方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八、指導、監督邊防、消防工作。
九、負責保全行業的管理,監督《廣東省保全服務條例》在本市的實施。
十、組織實施對來梅州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省主要領導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一、組織公安科研工作;規劃公安通訊、網路信息技術、刑事偵察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為各級公安機關提供信息、技術、後勤、裝備等服務。
十二、負責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三、指導、檢查、督促下一級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民警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內設機構

梅州市公安局政治處
梅州市公安局
主要職能:規劃和組織實施全市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以及民警教育訓練、人員培訓工作,制定相關方針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梅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
主要職能: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公安部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研究擬定本市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部署全市公安工作並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貫徹執行情況。
研究改革開放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掌握信息,分析預測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情況,為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提供信息並提出對策。
梅州市公安局戶政科
主要職能:貫徹執行戶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指導常住、流動、重點人口出租屋管理;指導、實施全市居民身份證的管理和居民身份證的核查、查驗;提供人口統計資料;規劃、指導人口信息計算機管理系統建設、運行;指導、查處違反戶口居民身份證管理的案件。
梅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
梅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是該地區公安機關主管出入境管理、境外人員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
梅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
主要職能:刑事警察支隊是市公安局的職能部門,是全市刑事警察的業務機關。
梅州市公安局巡邏警察支隊
主要職能:巡警,是為適應社會動態環境下維護城市社會面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需要,依法在公安機關中組建的專司巡邏勤務的人民警察。巡警部門的工作職責:
梅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隊
主要職能:指導全市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各項治安管理工作規範、計畫、方案,組織、協調各項治安管理防範工作;指導派出所建設、基層基礎工作和群防群治隊伍的管理;指導安全技術防範工作,歸口管理技防行業;掌握全市社情和治安狀況,組織、協調、參與各類大型集會和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查處公安部指定的95種刑事案件;指導、查處重大治安案件、“黃賭毒”案件、治安事件治安災害事故
梅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主要職能:
(一)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公安機關偵辦經濟犯罪案件,參與或直接偵辦經濟犯罪案件。
(二)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經偵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規。指導、檢查、監督全市經偵工作。
(三)開展調研工作,掌握全市經濟犯罪情況,分析研究經濟犯罪的動態,提出防範和打擊經濟犯罪的對策,建立健全經濟犯罪預警、防控機制。
(四)組織、指導全市經偵基礎業務建設工作。
(五)指導全市經偵部門抓好隊伍建設和業務培訓工作。
(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梅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隊
主要職能:
(一)對局發規範性檔案文稿進行法律審核,對上級和其他部門徵求意見的法規、規章或規範性檔案文稿提出修改意見。
(二)審核勞動教養案件,並向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呈批。
(三)審核、呈批犯罪少年收容收養案件,並向省公安廳法制處報批不滿十四周歲犯罪少年收容教養案件。
(四)審核:1、刑事強制措施,包括決定拘傳、決定刑事拘留、解除刑事拘留、決定取保候審、解除取保候審、決定監視居住、解除監視居住;2、行政強制措施;3、治安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作出的除當場處罰以外的罰款、拘留(包括決定拘留、暫緩拘留、提前解除拘留);4、行政處罰,根據《行政處罰法》和其他行政法規、規章作出的除當場處罰以外的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違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執照(交警部門作出的吊銷駕駛證照處罰除外)等行政處罰決定。
(五)管理、指導全市公安行政複議、訴訟、國家賠償、聽證工作,辦理本局管轄的複議、訴訟、國家賠償案件,組織本局有關行政案件的聽證工作。
(六)組織開展全市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工作,負責對所屬縣級公安機關執法質量考核工作,負責對本局機關執法部門執法質量的考核工作,指導、監督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
(七)管理、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承辦本局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執法檢查、法制調研工作。
(九)承辦領導和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梅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 
主要職能:梅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隊成立於2006年3月,是黨委、政府直接領導和指揮下的公安機關的一個特殊警種,主要承擔反恐、防暴和處置突發事件等特殊任務,在處置群體性事件中發揮特殊民眾工作隊的作用。

主要成員

局長:寧惠軍
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李昌龍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小帆古高松侯美昌房春鳴
局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巫振新
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張茂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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