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區衛生局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的意見(鄂發[2009]13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梁子湖區區級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州辦文[2010]66號)精神,設立梁子湖區衛生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名稱,主要內容,職責調整,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名稱

梁子湖區衛生局

主要內容

職責調整

(一)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組織管理職責劃出。
(二)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以下簡稱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出。
(三)增加衛生應急職責;增加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的職責;增加基本藥物制度管理職責。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擬定全區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工作目標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三)擬訂全區區域衛生規劃,統籌規劃協調全區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全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區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
(四)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區疾病預防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傳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見病、多發病的防治工作。
(五)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六)負責全區醫療行政管理,指導全區醫療機構運行機制和分配製度改革;組織實施國家關於醫療質量標準、技術標準、服務規範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七)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組織制定地方食品安全標準;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統一發布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
(八)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全區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工作;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九)制定全區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規劃並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技術指導工作。
(十)依法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協調組織全區無償獻血;承擔區紅十字會與地方病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區國防動員委員會醫療衛生辦公室、區防治愛滋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十一)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區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2名,事業編制2名(過渡期三年)。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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