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關於表彰黎籍勵等五位見義勇為公民的決定

桐府發〔2008〕5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桐梓縣人民政府關於表彰黎籍勵等五位見義勇為公民的決定
  • 類型:政府檔案
  • 發布目的:表彰見義勇為之人
  • 發布時間:2008年4月8日
管轄區域,簡介,

管轄區域

桐梓縣

簡介

2007年7月15日,婁山關鎮居民黎籍勵在溱溪河麻柳灣河段發現河心有兩名落水兒童呼救,及時跳入河中進行救援,使兩名溺水兒童成功獲救。
2007年12月19日,水壩塘鎮楊家槽煤礦工人石國洪在廠區公路邊發現一輛無人駕駛的三輪機車載著一名約三歲左右的小孩朝公路邊駛去,石國洪在奮不顧身搶救小孩的過程中,小孩成功獲救,但石國洪被三輪機車拖下了10米多高的陡坎,摔成重傷,經遵義醫學院緊急搶救後脫離了生命危險
2008年2月11日,崇遵高速公路蒙渡境內段一輛轎車掉入蒙渡河,新站鎮居民王安全發現後不顧天氣寒冷,立即跳下河中將受傷人員救到河岸上,並攔下車輛將受傷人員送往新站鎮衛生院搶救,同時積極配合高交警和當地政府進行現場堪驗處理。
2008年2月11日,水壩塘鎮派出所民警胡學鈺接到有人在復興河大橋跳水的電話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跳入河中進行搶救,在當地居民婁潤祥的協助下,使跳水女子成功獲救。
黎籍勵等五位同志不顧個人安危、奮力挽救他人生命的行為,充分展現了桐梓人民見義勇為、樂於助人的高尚品格。為表彰先進,弘揚正氣,縣人民政府決定分別授予黎籍勵、王安全、胡學鈺、婁潤祥、石國洪等五位同志“桐梓縣見義勇為公民”光榮稱號,各獎勵現金1000元。
“見義勇為,匡正祛邪”,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當今社會應當大力弘揚的一種時代精神。縣人民政府號召,全縣政法幹警和廣大幹部民眾向黎籍勵、石國洪、王安全、胡學鈺、婁潤祥等五位同志學習,學習他們奮不顧身、捨己為人的高尚情操,視國家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保障國家和人民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在創建平安桐梓、構建和諧桐梓的偉大事業中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桐梓縣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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