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廳

基本介紹

桃園廳,原稱桃仔園廳,為台灣日治時期行政區劃,設立於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11月,台灣總督府以辦務署負責地方政務,而縣及廳介於總督府與辦務署之間,造成行政事務上的欠缺靈活,而廢止“三縣四廳”,設“二十廳”之行政單位,劃分台北縣為基隆、深坑、台北、新竹、桃園等五個廳級行政區。 桃園廳下轄大嵙崁、三角涌、大丘園、楊梅壢、鹹菜硼、中壢等六支廳。明治三十六年(1903年),改名桃園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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