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期貨(香港)有限公司

2006年初,內地與香港就CEPA第三階段達成協定,允許內地合格證券及期貨公司赴港設立分支機構。格林期貨成為首批獲準赴港設立分支機構的期貨公司之一,由此格林期貨(香港)有限公司得以成立,主要向客戶提供有關全球期貨的諮詢和交易服務。

2007年5月,格林期貨(香港)有限公司獲香港證監會頒發牌照,並隆重開業。其後,格林期貨(香港)有限公司在赴港的分支機構中首家獲得香港交易所的交易和結算席位及歐洲期貨交易所的交易會員席位。
格林期貨(香港)有限公司的成立並獲發各類牌照,不但充分顯示了內地及香港政府對格林規模、實力的肯定,同時亦為公司提供與國際金融體系接軌的穩健平台,增強了公司對於全球客戶的承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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