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拉納達條約

法國、西班牙瓜分那不勒斯王國的條約。1500年11月11日由法國國王路易十二與西班牙阿拉貢國王費爾南多二世(天主教徒)在西班牙格拉納達簽訂。規定,法、西兩國分占北南義大利,但在中部的邊界劃分上含糊不清。那不勒斯國王費德里科一世(Federico Ⅰ,1496—1501年在位)被趕下台後,兩人因此發生矛盾,路易十二戰敗,那不勒斯王國全境為西軍將領貢薩洛·費爾南德斯·德科爾多瓦征服,法國勢力於1504年被趕出那不勒斯,西班牙王國建立了在南義大利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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