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辦

查辦

查辦,指查明罪狀或錯誤,加以懲處,如撤職查辦,同樣也是公文處理中的一個術語。公文查辦,是指核查重要公文的執行情況並督促並協助承辦單位落實公文精神、解決有關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查辦
  • 注音:ㄔㄚˊ ㄅㄢ
  • 拼音:chábàn
  • 基本解釋:查明罪狀或錯誤,加以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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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概念

基本信息

詞目:查辦
拼音:chábàn
注音:ㄔㄚˊ ㄅㄢˋ

基本解釋

[investigate into an affair and deal with it accordingly] 查明罪狀或錯誤,加以懲處。
撤職查辦。

引證解釋

指查明罪狀或過錯,加以懲處。
紅樓夢》第九四回:“昨天老爺見了揭帖生氣,把 芹兒 和女尼、女道等都叫進府來查辦。” 清 林則徐《奉旨前往廣東查辦海口事件傳牌稿》:“本部堂奉旨馳驛前往 廣東 查辦海口事件。” 杜鵬程 《在和平的日子裡》第三章第六節:“有的人擺出一副聽天由命的樣子,仿佛是被撤職以後等待查辦。”

公文術語

查辦工作一般應按以下程式進行
(1)閱讀有關材料,搞清查辦的問題。由查辦工作人員認真閱讀領導批示和查辦問題的原件、黨委會議檔案、主要領導人講話中指出需要辦理落實的事項、有關簡報、內部參考資料、民眾來信來訪、報刊或會議反映等,了解問題的性質和情況,弄清需要查辦的問題,為查辦立項作準備。
(2)查辦立項。立項既是查辦工作的開始,也是必須經過的法定程式。立項內容應包括以下五個要素:①確定查辦的事由;②明確辦理要求;③指明承辦單位或承辦人;④規定完成時限;⑤提出辦結後的反饋要求;
(3)查辦的辦理。辦理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轉出交辦;一種是由查辦人員直接承辦。轉出交辦的方式一般有:發檔案、公函查辦;轉發領導同志批示的複印原件;電話查辦;問題複雜、涉及多個部門者,可召集會議,指定牽頭單位,組織各方分頭去辦。凡是直接承辦者,大多是事情緊急或問題重大者,由查辦人員直接進行調查,核實情況,然後按政策規定和領導同志的意見處理。對高級領導機關來說,直接承辦只能是少數,多數是轉出交辦。在查辦過程中,查辦人員要及時了解查辦工作進展情況,對承辦單位不能按時辦理者,應定期催辦。
(4)查辦的結果與反饋。凡是已立項查辦的事件,都必須有結果,其結果可能是:①肯定的,即反映問題屬實,按規定作了處理;②否定的。即反映問題失實,向批示人、當事人說明了情況;③部分肯定,部分否定;④事件的範圍有所擴大,即由一個問題涉及一片,或從—個人的問題牽涉到同類事、同類人的問題。對各項辦結的事件,查辦人員和承辦單位都應及時反饋,向上級機關作出書面匯報。查辦結果應當一事一報,上級機關的辦公部門收到查處結果後,應按辦理要求認真審核,然後報領導審閱結案。
(5)立卷歸檔。一個問題查辦結束後,應將查辦過程中領導批示、查辦原件、調查情況、處理結果和來往檔案等材料,組成案卷歸檔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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