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籥

查籥(音yue,去聲),字元章,祖籍海陵(今江蘇泰州),宋高宗紹興二十一年進士。自高宗紹興年間開始,先後擔任過戶部架閣文字、秘書省正字、江淮宣撫使司參議官、夔州路轉運使司判官、四川總領、太府少卿兼國史院編修兼實錄院檢討官、建康總領等職。

基本介紹

  • 本名:查籥
  • 字號:元章
  • 所處時代:宋朝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江陵
  • 主要成就:嘗與胡憲、王十朋、馮方、李浩相繼論事,太學士作《五賢詩》歌之
  • 好友:王十朋 陸游
主要經歷:,歷史事件:,軼事典故:,與王十朋等人,與陸游,

主要經歷:

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主管戶部架閣文字,遷秘書省正字
隆興元年(1163年),任江淮宣撫使司參議官。
乾道元年(1165年)。任夔州路轉運使判官
乾道三年(1167年),任四川總領。
乾道六年(1170年),任太府少卿兼國史院編修官兼實錄院檢討官。
乾道七年(1171年)任建康總領。

歷史事件:

岳珂《鄂國金佗粹編》卷八《鄂王行實編年》卷二十《籲天辯誣通敘》載:據查籥透露,紹興十年(1140年)秋,紹興和議簽訂之前,完顏宗弼曾正式寫信給秦檜。信上說:
“爾朝夕以請和,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也。”
此事後被記入《宋史·岳飛傳》。

軼事典故:

與王十朋等人

《宋史·胡憲傳》:“適秦檜諱言之後,憲與王十朋、馮方、查籥、李浩相繼論事,太學士為《五賢詩》以歌之。”
後來王十朋有詩兩首贈查籥,詩中不乏對查籥的欽佩和賞:
其一
肝腦不自愛,精忠為上殫。危言犯顏易,直道立身難。
去國名愈重,還家跡始安。相將吾亦去,林下掛衣冠。
其二
聖主德寬大,小臣言激昂。虜情殊未測,淮甸可無防。
直氣思開日,寒威誤隕霜。芳姿等蘭惠,摧折更芬香。

與陸游

查籥與陸游交厚,曾一起讀書。陸游在《老學庵筆記》中記載:
予嘗與查元章讀《太宗實錄》,有侯莫陳利用者。予問有對否,元章曰:“昨虜使有烏古論思謀,可對也。”予曰:“虜人姓名,五字者固多矣。”元章曰:“不然,侯莫陳可析為(侯、莫、陳)三姓,烏古論亦然,故為工也。”
後來,陸游有詩《送查元章赴夔漕》,詩中表達了與摯友之間深厚的情誼:
柳色西門路,看公上馬時。亦知非久別,不奈自成悲。
白髮劉賓客,青衫杜拾遺。分留端有侍,剩賦竹枝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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