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映偉

查映偉

查映偉,男,彝族,1957年3月生,雲南雲縣人,在職大專學歷,1980年3月參加工作,1984年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雲南省臨滄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

2023年4月,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查映偉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查映偉
  • 國籍:中國
  • 民族:彝族
  • 籍貫:雲南雲縣
  • 出生日期:1957年3月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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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0年3月至1989年9月,在雲縣漫灣鎮工作;
1989年9月至1991年8月,在雲南財貿學院財經管理專業學習;
1991年8月至1992年8月,任雲縣愛華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1992年8月至1996年12月,歷任雲縣副縣長、代理縣長,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6年12月至2001年10月,任臨滄行署計畫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01年10月至2007年3月,歷任臨滄行署副專員,臨滄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07年3月至2016年7月,任臨滄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6年7月至2020年4月,保留正廳級待遇幹部;
2020年4月退休。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2年7月,據云南省紀委監委訊息:臨滄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查映偉(已退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開除黨籍

2023年2月18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訊息: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臨滄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查映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查映偉毫無黨性原則,無視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任性用權,利用職權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項目審批等方面提供幫助,並索要收受大額財物,退休後仍不知止。
查映偉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直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查映偉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提起公訴

2023年4月,雲南省臨滄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查映偉(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審查起訴。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依法向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查映偉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查映偉利用擔任臨滄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及臨滄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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