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仲道

查仲道(1466—1529),字文夫,號北村,分寧(今江西修水縣)人。明正德九年(1514)舉進士,授兵部武庫清吏司主事。正德十二年(1517)受封敕。十四年(1519),因參與諫阻武宗南巡事遭廷杖幾死。十六年(1521)武宗死,世宗即位,廢除武宗時弊政,殺江彬、錢寧等。查仲道於次年即嘉靖元年(1522)升任兵部車駕清吏司署郎中員外郎,於五月獲得誥命,進階直奉大夫,後出守杭州。嘉靖三年初,因抵制督辦織造太監吳勛在杭暴虐,又被械逮至京。不久,謫福建鹽運司同知。嘉靖八年(1529)擢汀洲知府。適逢大水,死於撫民救災之中,卒年六十四歲。

基本介紹

  • 全名:查仲道
  • 字:文夫
  • 號:北村
  • 諡號:康敏 
  • 所處時代:明朝
  • 出生日期:1466年
  • 逝世日期:1529年
  • 逝世地:汀州 
人物生平,史料記載,存留文物,

人物生平

查仲道,字文夫,號北邨,查孟常的小兒子,為蘇軾維修祠堂的查仲儒的弟弟。青少年時期,和哥哥查仲儒一起在州學裡學習。不久,查仲道又到太史程楷門下遊學。
正德三年戊辰(1508),查仲道以歲貢的身份進入京城裡的太學學習。
正德八年癸酉(1513),查仲道在京城應天府參加鄉試,考中舉人。第二年甲戌(1514)和家鄉寧州人周昺一起考中唐皋榜進士。不久,即被授予兵部武庫司主事官職。
正德十四年(1519)三月,武宗朱厚照意欲南巡,查仲道冒死呈遞奏疏,武宗詔令廷杖八十。反思過後,武宗提拔其為兵部職方司員外郎,職級提升為從五品。
嘉靖皇帝登基後,查仲道被擢升為兵部車駕司正五品的郎中。後來,查仲道出守杭州。時織造太監吳勛肆暴於民,民不堪命。查仲道和州同知馬卿欲聯合阻止吳勛的狂妄作為,反遭吳勛構陷,被貶為福建鹽運司同知。
嘉靖八年己丑(1529),查仲道被朝廷擢升為汀州知府。當時汀州山洪暴發,百姓受災。查仲道憂心病倒,病逝於汀州府衙,終年六十四歲。汀州百姓驚聞查知府病逝後,爭相湊錢購買汀州府城郭外的山林,圍繞山體進行植樹,將山命名為“查公山”,又建設查公祠,在祠內塑造查仲道的塑像,春秋四季進行祭祀。
萬曆初年,神宗皇帝對查仲道加贈諡號,諡號為“康敏”,並親筆御書“兩朝忠節”予以旌表,並詔令汀州及所屬各縣建立牌坊“崇祀賢良(查仲道)”。
後來,在朋友的幫助下,查仲道的兒子將其靈柩運回家鄉寧州,安葬在武鄉來蘇村,按朝廷的敕諭,還在墓前建立了康敏公忠節坊。

史料記載

《義寧州民》卷十七《鄉賢》載:“武宗南巡時,在朝無敢言者,仲道獨抗疏諫曰:‘臣伏觀陛下違棄京師根本重地,舉南巡之典·聲言討賊,臣竊有杞焉。陛下去江西之賊易,去肘腋之賊難也。’意指劉瑾、江彬,武宗大怒,廷杖八十杖,幾死……”
《明史》:嘉靖三年冬,大理評事韋商臣,為履行平獄之職,向皇上寫了一份諫疏,疏中列舉了許多蒙冤受屈者,其中便有“以曄中使逮問,則……布政馬卿,知府羅玉,查仲道等十人是“不平之甚”,“有識莫不土心”。

存留文物

1988年九江市文物商店(現九江市民俗博物館)收購到一件明正德十二年(1517年)織錦敕命,通高39.5厘米,通寬178.5厘米。四周鑲有5厘米寬黑褐色麻葛錦文邊,卷芯為黃地平紋。敕命正長方形,絲絹質地,卷首以本色織成篆體“奉天敕命”四字,字兩側有升降龍紋,卷末織有“正德三年□月□日造”。此敕命正文墨書館閣體楷字295字,豎排29行,遒勁規整。年款之上,鈴蓋有篆體“敕命之寶”四字,色澤鮮紅,字跡清晰。其內容是皇帝敕稱:兵部武庫清吏司主-事查仲道理職有功,進階承德郎,其妻陳氏內助賢能,封為安人。
查仲道
明正德十二年織錦敕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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