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華

染華,正光五年(524年)十一月廿日逝世,孝昌二年(526年)歲次丙午十一月丙申朔十四日乙酉下葬。

1990年在河南省偃師縣城關鎮杏元村磚廠出土了北魏染華墓誌。墓誌題首為《唯大魏孝昌二年歲次丙午十一月丙申朔己酉故鎮遠將軍射聲校尉染府君墓誌》。《染華墓誌》記載了冉閔,是研究十六國時期冉魏平帝冉閔的重要資料。

基本介紹

  • 本名:染華
  • 所處時代:北魏
  • 出生地:河南省偃師縣
  • 去世時間:524年
簡述,志文,疏證,

簡述

北魏染華墓誌,1990年出土於河南省偃師縣城關鎮杏元村磚廠,首次公開於《考古》1993年第5期。
墓誌題首為《唯大魏孝昌二年歲次丙午十一月丙申朔己酉故鎮遠將軍射聲校尉染府君墓誌》
墓誌記載,染華,正光五年(公元524年)十一月廿日卒,孝昌二年(公元526年)歲次丙午十一月丙申朔十四日乙酉葬。
染華墓誌記載了冉閔,是研究後趙時期冉閔的重要資料。

志文

墓誌全文:
君諱華,字進樂,魏郡內黃人也。其先帝嚳之苗裔,周文王之少子冉季之後。高祖閔,趙武帝初,封西華王,侍中、使持節、都督中外諸軍事、黃鉞大將軍、錄尚書事、武信王。趙祚既微,遂升帝位,號曰魏天王。群臣依皇圖,奏改族,因即氏焉。崩,謚曰平帝。曾祖叡,仕燕散騎常侍、海冥縣侯。祖興,聖世太武皇帝安遠將軍、殿中給事、蒲陰伯。崩,贈輔國將軍、洛州刺史,謚曰惠侯。父雅,孝文皇帝為輦曹給事,遷使持節、征虜將軍、懷州刺史、北平侯,轉武衛將軍、北中將、光祿太府二卿。崩,贈平西將軍、河州刺史,謚曰貞侯。
休祚烈昌,洪業洋溢,君統基承緒,在於舊京。於時普選高門子,暫衛皇宮,乃出身應召,得為領表。及遷鼎洛邑,料隔清濁,既夙廁混流,釋褐乖分,太和廿年除皇子北海王常侍,稍遷鎮遠將軍射聲校尉。君仁才英挺,體量潛深,軀皃超偉,儀范莫群,志操霜嚴,貞節素皎。澄情冰澈,若明鏡之在高台;凝懷內朗,如沚水之去煩淤。恬性篤好,敦究史籍,遍覽三墳,備詳五典,剖析毫氂,精辯幽賾,吐音方韻,出言有章。弱冠登朝,預知應關,規矩神謨,股肱三帝。言參天心,行合聖旨。雖班非台弼,實蒙負寄,榮荷任重,光紹祖先。惟正光五年十月卅日,構疾崩於京都。乾不報善,殲此名德,春秋六十,奄然歸化。臨終明寤,辭理端庠,親故請訣,罔不執手,別言周至,悉有義方。皇上以績業隆重,追贈樂陵太守。君德無窮,孰能記述?乃作銘曰:芒芒造化,蠢蠢群生,唯此夫子,卓絕才英。識度遐遠,智量淵明,懿德坦蕩,淑行淳平。聲揚海內,非止雒京。弱冠登朝,金鳴玉響,狀若浮飈,鶱昂直上。如彼長松,掃雲千丈,如彼皎月,分霞獨朗。餘軌時模,遺範世像,衢巷稱謠,隣陌羨仰。舐鐫銘石,永代傳想。

疏證

染華死於北魏孝明帝正光五年(524),年六十,則其生年當在文成帝和平六年(465)。染華贈官為樂陵太守,而墓誌首題仍稱其生前所歷散官“鎮遠將軍、射聲校尉”,可能是因為贈官未能高於生前歷官。據《魏書》卷一一三《官氏志》載太和二十三年《職令》,鎮遠將軍為第四品,射聲校尉為第五品,而樂陵作為中下等的郡,其太守不能高於第五品。墓誌首題舍贈官而用實際歷官的原因,應當在此。
墓誌稱高祖為染閔,即十六國時代的冉閔。案《晉書》卷一○七《石季龍載記下》,及《太平御覽》卷一二○引崔鴻《十六國春秋》之《後趙錄》,均作冉閔,而不作染閔。可是《元和姓纂》卷七琰部,冉、染兩姓並收,其染氏條曰:“《石趙錄》雲,石季龍將染閔,魏郡內黃人,或作冉氏。”所謂《石趙錄》,當即崔鴻書。據此,唐人所見崔鴻書,有作染閔者。《元和姓纂》多處提到冉閔,或作染,或作冉,或作梁,案梁當是染字之誤。《宋本廣韻》卷三上聲第五十琰部染字條:“又姓,石勒時有染閔。”可見冉閔的確切姓氏,唐宋人已經難以明了,唐修《晉書》作冉,可能只是整齊體例的處理方法。染華墓誌是現存關於冉(染)閔姓氏第一手資料中最早的,雖然未必可據以否定冉氏說,卻給染氏說提供了強證。
墓誌中關於冉閔的資料比較重要:“趙武帝初,封西華王,侍中、使持節、都督中外諸軍事、黃鉞大將軍、錄尚書事、武信王。趙祚既微,遂升帝位,號曰魏天王。群臣依皇圖,奏改族,因即氏焉。崩,謚曰平帝。”趙武帝,指石虎。案墓誌所云冉閔在石虎初年封西華王,是不準確的。石虎即位之初,降號天王,親王貶封為公,藩王降為縣侯,冉閔沒有封王的可能。據《太平御覽》卷一二○引崔鴻《十六國春秋》之《後趙錄》,冉閔於石勒時期封西華侯,石虎即位後封修武侯。墓誌西華王當為西華侯之誤。《晉書》卷一○七《石季龍載記下》,石虎時封冉閔為蘭陵公,改蘭陵郡為武興郡,冉閔為武興公,直到石鑒即位,“以石閔(案即冉閔)為大將軍,封武德王”。武德王,墓誌作武信王,德、信兩字形近易訛,未知所是。
墓誌云:“趙祚既微,遂升帝位,號曰魏天王。”案據《晉書》卷一○七《石季龍載記下》,冉閔於東晉穆帝永和六年(350)“僭即皇帝位於南郊”,《資治通鑑》卷九八,《太平御覽》卷一二○引崔鴻《十六國春秋》之《後趙錄》,並以為冉閔稱號皇帝而非天王,與墓誌不同。墓誌又稱冉閔“謚曰平帝”,為史書所不載。案冉閔於永和八年(352)四月被前燕慕容儁俘殺,隨後被慕容儁謚為武悼天王,而鄴城之破在八月。史籍沒有冉閔的太子冉智繼位的記載,但是在這三個月之中,冉魏可能而且應當給冉閔一個諡號。染華墓誌中的“謚曰平帝”,很可能就是當時鄴城的冉魏朝廷所為。
染華墓誌又稱:“曾祖叡,仕燕散騎常侍、海冥縣侯。”《晉書》提到的冉閔諸子有智、胤、明、裕,不見染叡。據染華墓誌,冉閔諸子在慕容燕還得到了善待。染氏似在太武帝時候滅北燕後歸魏,定居平城。染華本人在孝文前期曾經“出身應召”以“蹔衛皇宮”,並“得為領表”,可能是較低級的內行武官。墓誌又說:“及遷鼎洛邑,料隔清濁,既夙廁混流,釋褐乖分,太和廿年除皇子北海王常侍。”這是關於孝文帝改革姓族與選官制度的材料。根據太和二十三年職令,皇子屬官,自第四品至從九品皆有,常侍在從七品。墓誌解釋是由於染華在平城時起家為內行武官,而依據起家官確定清濁及升進緩速,是孝文帝職官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所謂“夙廁混流,釋褐乖分”,就是解釋染華歷仕濁官的原因。
染華墓誌敘高祖以下及染華本人之死,皆書“崩”,這種情況,在其它北魏墓誌中雖然也偶有同例,但畢竟較為罕見,可能是私家殯葬時僭越禮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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