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華聰

林華聰

1992年被評為全省優秀共產黨員,1995年評為全省嚴打鬥爭先進個人,1996年被授予全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稱號,先後還受過晉升一級工資獎勵及榮立個人三等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林華聰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53年2月
  • 畢業院校:龍巖師範學校
林華聰 男,漢族,中共黨員,1953年2月出生於福建省長汀縣,70年代初畢業於龍巖師範學校,任職期間還進福建省公安本科學校中青班、局長班、廈門大學研究生課程班就讀。長期從事公安政法工作,1975年至1993年7月在福建省長汀縣先後任公安局特派員、政保科副科長、政治協理員、黨委委員、副局長、局長、黨委書記、縣長助理,1993年8月調龍巖市(縣級市,現改名為新羅區)任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龍巖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1998年2月調龍巖市(地級市)任政法委副書記(正處級)至今。思想解放,銳意改革,勇於開拓,十一屆三中全會以業,率全體幹警,制定和實施了”向警風警紀要警力”、“破案必立軍令狀”、“千斤擔子大家挑、個人身上有指標”、“崗位明確責任到人”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得到當地各級黨政的支持。充分地調動了廣大幹警的積極性,有力地打擊了犯罪,維護了社會和治安的穩定,為當地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保駕護航、贏得了當地黨政和人民民眾的好評。擔任長河縣公安局局長期間,長汀縣公安局榮獲全國優秀公安局稱號,擔任過黨委書記的長汀縣、龍巖市公安局黨委均被中共福建省委授予先進基層黨組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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